一场车祸毁了一个家 两级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
“感谢玉林市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救助,让我3个外甥的生活有了着落。感谢检察官!”
日前,陆川县横山镇的周某仁、陈某丽两人来到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将写有“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对检察院表达诚挚的谢意。检察官接过锦旗,嘱咐3名未成年受害人的外公周某仁和舅妈陈某丽,一定管理使用好救助款,让父亲去世、母亲失踪的苦难三姐弟渡过难关,健康成长。
飞来横祸这个家庭分崩离析
天有不测风云。2011年,一场飞来的车祸,使陆川县横山镇的周某某失去了丈夫郭某某,一个原本幸福的五口之家,突然失去了顶梁柱,从此分崩离析。为了告慰逝去的丈夫,村妇周某某依法提起民事诉讼。2013年法院判决郭氏家庭胜诉。法院判决生效后,周某某却无法获得丈夫的46万多元的经济损失赔偿,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经受了数年诉讼及遭受磨难打击的周某某心力交瘁,精神失常,扔下3个未成年的儿女至今下落不明。3个小孩被迫寄养到亲戚家中,生活极为艰难。
车祸无情人有情,人民检察为人民。陆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发现该案后,承办人立即将案件线索移送控申部门。办案检察官在了解这个情况后,积极主动上门走访,认真核实和研判,并在第一时间向检察院领导汇报。检察官了解到,郭氏全家仅靠政府低保收入维持生活和学习,是村里的贫困户,3个孩子又是未成年人,且分别寄养在3个家庭,无心向学。陆川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立即指令,尽快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按照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从快进行救助,以解决燃眉之急,并及时对这家人予以心理抚慰,帮助战胜困难,重树生活信心。陆川县人民检察院并将情况向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汇报,申请联合司法救助。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接过这沉重又充满辛酸的案子,迅速办理,两级检察院共同为已故受害人郭某的3个未成年子女申请获得国家司法救助金11万元,其中玉林市人民检察院10万元,陆川县人民检察院1万元。
跟踪管理确保司法救助精准及时
两级检察机关发放救助金后,继续监督跟踪款项的使用情况。郭氏三姐弟的外公、舅妈作为监护人与陆川县横山镇石塘村委会协商在银行开具联名账户,该联名账户用于接收检察机关给予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对支取申请人的学习费用、生活费用及其他必须费用跟踪管理。陆川县人民检察院作为监督机关和当地村委会每年底对司法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救助金的透明和公正,确保国家司法救助的精准性和及时帮扶在司法案件中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玉林市人民检察机关不断深化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拓宽救助渠道,完善救助机制,切实保障了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两级检察院共救助74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8万多元。
国家司法救助,作为一项国家制度,需当事人提供申请。然而,如何有效地申请并获得救助,是社会大众关心的问题。据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负责人潘琦介绍,因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系专用款项,需完善手续进行严格审批,所以当事人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有困难,可由检察机关代为书写),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时,除了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写明申请理由外,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生活困难证明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检察机关受理当事人的救助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由案件承办人按法定程序及时限进行办理。该项工作,当事人提供申请后,后续工作将全部由检察机关完成,并不会收取申请人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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