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母亲状告仨儿子求赡养 俩儿子拒听电话拒露脸,法官短信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
林奶奶(化名)1937年出生,今年刚好80岁了。
今年6月她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三个儿子诉至陆川县法院,要求他们三人共同履行赡养义务。已是耄耋之年还要为自己的赡养费打官司,光想想就令人心酸。
八旬母亲状告三个儿子求共同履行照料义务
林奶奶生育有四个儿子,她的老伴于2004年去世,三儿子在2010年因病去世。林奶奶本是一名农妇,平时无其他经济收入来源,且年迈体弱多病。今年4月,林奶奶因病住院了一段时间,共花费治疗费、住院费共计2925.53元。林奶奶住院治疗期间,都是大儿子与大儿媳在医院陪护及负担她的医疗费用,而二儿子和小儿子均未回来看望。
两个小儿子的举动让林奶奶伤了心,今年6月,她一纸诉状将他们告上法庭,为了理清法律关系,她连同大儿子也一起告了。
在诉状中,林奶奶称,二儿子从2013年起至今未给过赡养费、小儿子从2017年2月至今未给过赡养费,打电话给二人也不予理睬。她请求法院判决三个儿子支付医药费共计2925.53元,每人每月各支付赡养费500元给她。此外,林奶奶还要求三个儿子履行对她的照料义务。
两个小儿子不露脸法院短信送达法律文书
照理说老母亲已经80岁了,作为儿子应该照顾好母亲的晚年生活。可因一块地的建房问题,一家人的感情出了问题。
这块地是林奶奶和丈夫留下来的。儿子们分家后,因这块地如何分配建房的问题起了纠纷,几个儿子的关系不好,还打起了官司。据了解,目前其中一件官司还在上诉中。对于这种状况林奶奶也为难,手心手背都是肉呀。
林奶奶之前跟小儿子生活,但小儿子经常在外工作,照料林奶奶的生活主要落在大儿媳身上。因土地问题闹僵后,长期在外的两个小儿子对林奶奶均不闻不问,不理不睬,就连林奶奶打电话联系二人亦不接听电话。
案件由陆川县法院副院长何雨军独任审判。在审理过程中,由于林奶奶的二儿子、小儿子长居外地,拒不接听电话,且住址不详,案件审理停滞不前。法庭原本打算通过调解来化解这家人的矛盾,但因林奶奶的两个小儿子一直未露脸也无法开展。
林奶奶已80岁高龄,无经济收入来源,生活困难,若采用登报公告方式向两被告送达法律文书则会增加林奶奶的经济负担。
案件陷入了僵局,何副院长心急如焚。就在此时,最高人民法院于7月1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可以采用短信、微信方式送达。何副院长经深思熟虑后,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第12条的规定,决定采用短信送达方式向两被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择期开庭审理。
在确认被送达手机号码是林奶奶的二儿子、小儿子个人所有后,法庭遂将相关的法律文书采用短信的方式向两人名下的手机号码发送,并按司法解释的要求留存了送达的证据。
案件开庭两个小儿子依旧不露脸法院判决三个儿子共同履行赡养义务
案件开庭审理时,林奶奶的大儿子到庭,二儿子、小儿子依旧不露脸。
“即使是两兄弟打架,都不能怪老妈。”在法庭上,大儿子表示,无论怎样都要赡养老母亲,只是他一个人负担太重了。
大儿子称,他一直负担老母亲的赡养费,老母亲需要用钱时他都会给,从几百元至1000元不等。至于两个弟弟有没有给赡养费他不清楚,老母亲去医院做检查时是他陪护,钱也是他负担。本来计划去年为老母亲做手术的,但因钱不够而没有做成。他希望法院判决两个弟弟共同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
案件经法院审理认为,林奶奶已80岁高龄,且体弱多病,生活自理多有不便,三被告作为其儿子均应对她生活上给予照顾,精神上给予慰藉,以使老人安享晚年,而被告不履行赡养义务,林奶奶有权要求其给付赡养费。
日前,陆川县法院作出判决:林奶奶的大儿子、二儿子、小儿子每月每人支付500元赡养费给林奶奶;并负有对林奶奶经济上供养、生
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对于林奶奶住院治疗期间所花的医疗费用,法院判决三个儿子每人各负责975元。
案子判了,办案法官在此提醒,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敬老爱幼,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赡养义务。
记者手记
这类官司总是令人唏嘘,父母含辛茹苦一辈子把儿女抚养长大,面对父母无私的爱,作为儿女们不管怎样,都应该尽自己的孝道,担负起赡养的义务。而对于年迈的父母来说,尽孝不仅是生活上给予照顾,更是精神上给予慰藉,落实到行动上更是一种陪伴,就像父母曾经不离不弃陪伴我们长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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