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靖边检方提前介入“儿子活埋79岁母亲”案
陕西榆林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58岁男子将79岁母亲活埋进墓坑三天”案件。
5月7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参与该案件的一名检察官告诉澎湃新闻,在警方通报案件之前,该检察院已经知晓该案件并已介入,目前已与公安机关就相关的案情和取证方面进行了沟通。就该案件的侦查方向、案件定性、证据的侦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问题,已经和相关部门沟通过。
他表示,按照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程序一般可在三日内启动,可延长到七日内。“这个案子最长的提请逮捕时间,是在嫌疑人被刑拘后的7日内,由检察院批准逮捕,届时第一时间会将进展发布。”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靖边县公安局此前通报,该局5月5日接到张某报警称,5月2日晚,其丈夫马某将婆婆王某(马某母亲)用手推车拉出去以后,至今未归。接警后,靖边县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将嫌疑人马某传唤到案突击审讯。据马某交代,其将瘫痪在床的母亲王某埋至靖边县城南万亩林一处废弃墓坑内。确认地点后,民警立即对该墓坑进行挖掘,中途听见隐约的呼救声,经民警全力挖掘,成功将墓坑内仍有生命体征的被害人王某救出,并立即送医救治。
目前,被害人王某生命体征平稳,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7日,靖边县中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被救出的老人目前生命体征稳定,她并非瘫痪,属于四级肌力(肌力不完全)。
7日中午,马某的同村村民白先生告诉澎湃新闻,马某的母亲王某在靖边县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58岁的马某是大儿子,在靖边县城团结路农贸市场附近买了房,弟弟住在天赐镇。马某的小女儿在外地读大学,另两个女儿已嫁去外地。马某没有固定工作,靠打零工赚钱生活。(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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