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本报记者 马蕊
电力是工业的血脉,把脉问诊榆林经济发展,打通电力“血脉”尤为重要。市人大代表田占江立足榆林市电力发展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从优化电力体制机制、理顺电价体系、推动与周边地区互惠发展和完善电力监管体系等4方面,在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构建与一流高端能化基地相适应的电力机制体制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此建议列为重点督办代表建议,从交办到督办领办、从办理过程跟踪督查到承办单位与提建议代表见面、从办理情况专题视察到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进行全过程监督,有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落细。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充分吸纳田占江代表的建议,积极推动建议办理落实,榆林市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
问题电力体制机制亟需优化
市人大代表田占江认为,榆林市电力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电环节窝电和缺电现象并存。目前,市内的榆林供电局(地电)、国网榆林供电公司(国电)2家电网企业所辖电压等级与所服务供电区域不对等、不匹配、不均衡,存在有电源的,缺负荷;有负荷的,缺电源的情况,造成榆林局部地区电力资源分布不均匀。二是供电环节存在同区、不同价现象。三是用电环节电价存在高于周边省份现象。
建议构建与一流高端能化基地相匹配、相适应的电网
田占江建议,紧抓电力体制改革机遇,大力盘活本地电力市场,充分用活周边电力资源,构建与一流高端能化基地相匹配、相适应的电网,全力打造低电价洼地。
构建220(330)千伏局域电网,制定科学合理的发电机组接入方式,打破窝电和缺电现象并存的困局,实现发、供、用三方共赢、同时受益;统一火电上网电价,进一步理顺榆林电价体系,科学核定火电厂上网电价,实现同区同价,构建平等开放的电力运行机制,为榆林市先行先试电力体制改革迈出新步子;积极推动与周边电力的互联互通,实现呼包鄂榆城市群互利互惠发展;完善监管体系,规范电力市场有序运行,争取组建多方参与的直接交易中心,从而保障市场调节机制有效发挥。
落实榆林市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作为承办这一建议的主要部门,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发改委高度重视,根据榆林市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情况,结合《榆林市电力体制改革阶段性工作方案》的实施,充分吸收了田占江代表的相关建议,榆林市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
2018年8月,国家发改委运行局听取了榆林市电改工作专门汇报后,提出了“整体谋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工作建议。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指导意见,榆林市随即研究出台《榆林市电力体制改革阶段性工作方案》,先期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理顺“两网”网间输配电价,这是制约榆林电改的根本性问题。二是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和规模。首先变“两网”趸售关系为输配关系,打通直接交易输配通道;其次充分考虑榆林产业特点,协调省发改委,准许榆林符合产业政策的工商业用户全电量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三是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改革。增量配电改革是本轮电改最大的亮点,也是榆林发挥多能组合优势、实质性推动电改的关键环节。基本思路是坚持市域统筹规划,围绕重点工业园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组建电力发-输-配联合经营主体,建立煤-电-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榆林煤电低成本优势,打造源-网-荷一体化发展的增量配电改革示范区。
目前,三项重点阶段性任务全部取得了重要进展。2019年榆林市完成电力直接交易122亿千瓦时,比2018年增加22亿千瓦时,占到全省电力直接交易总规模的20%以上,预计2020年可达到130亿千瓦时。理顺“两网”输配电价,与两家电网公司初步达成共识,省国网公司和省地电集团分别与榆林市政府签订了电改合作备忘录,全面支持榆林启动网间输配电价理顺等相关工作。获批榆神工业区、神木“飞地经济”示范园、靖边综合能化园区3个全国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其中榆神工业区、神木“飞地经济”示范园试点已经完成配电网规划批复、供电区域划定,即将开工建设;靖边综合能化园区正在编制配电网规划。特别建立330千伏电压等级的增量配电试点,首开国内同类改革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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