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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让娃随妻姓砍岳父母

华商报 2010-11-05 14:19 大字

本报榆林讯(记者 张有效 通讯员 郭永东)妻子是独生女,于是夫妻俩有孩子后,岳父母一直想让孩子跟娘家姓,这让靖边县的高某很不舒服。最近妻子带娃住回娘家了,前两天,高某去找妻子时双方又起冲突。混乱中,高某用斧头砍向3个亲人致两死一伤。目前,疑犯高某被刑事拘留。“一家三口被女婿用斧头砍伤了,三人伤得都不轻……”11月3日下午1时10分,靖边县公安局周河派出所接到来自周河镇东坪村的报警后,刑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赶赴案发现场。经初查,疑犯高某已经逃跑了。3名受害人分别为高某的岳父、岳母、妻子。高某的岳父、岳母经抢救无效死亡。

下午1时50分,准备租车带孩子外逃的高某在周河镇高炮台村被堵截抓获。

经审讯,28岁的犯罪嫌疑人高某交代,自从和妻子何某结婚后,两人感情还可以。只是有了孩子后,妻子带孩子常住娘家让他很不爽。

据了解,高某的妻子何某为独生女。婚后,夫妻俩育有一女一子,女儿不到3岁,儿子几个月大。由于是独生女,何某常年带孩子住在娘家陪伴父母。岳父母整天看着外孙外孙女在眼前晃,喜爱得不得了。于是,他们跟女儿商量,准备让孩子随母姓。何某和丈夫高某商量后,高某不同意,双方因为此事心中有了芥蒂。最近,妻子带着孩子一直住在娘家。

11月1日,高某到岳父家看孩子,发现妻子换了手机号,他怀疑妻子有外遇。3日,他拿着手机卡找岳父讨说法,但遭到岳父的严厉指责和辱骂。气急败坏的他随手拿起院子里的斧头,妻子和岳母见状与高某厮打起来。在砍倒岳父后,高某又向妻子和岳母连砍几斧。

目前,受害人何某已脱离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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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随“姓”所“欲”

法律人士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以前家里子女多,可以通过“协调”“互补”来使男女双方家长满意。可是随着越来越多独生子女当上父母,孩子又只有一个,协调空间就越来越小了。婚姻问题专家认为,感情和家庭幸福远比姓什么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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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靖边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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