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给困难人员报销医疗费
靖边县给困难人员报销医疗费
本报通讯员舒温陈治希报道在地方财政收入不济的情况下,靖边县2009年仍拿出315万元,给2000多名生活困难人员报销医疗费。
为切实解决好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和患大病困难户等弱势群体患病无钱医治的问题,靖边县积极建立和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大病救助体系,坚持政府救助、社会互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的原则,对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和因患大病致贫人群实行特殊救助。目前,该县城市医疗救助人均每年筹资水平达到137元,其中县财政每人配套18元;农村医疗救助人均每年筹资水平达到129元,其中县财政每人配套27元。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医药费经农村合作医疗办或医保办报销后,五保户医药费剩余部分全额报销,城乡低保户和重点困难优抚对象医药费剩余部分按30%救助,对于医疗费用花费过高、个人仍然负担不起的,可享受大病救助。截至2009年11月底,该县投入医疗救助资金近130万元,救助535户1627人,户均救助达2430元;投入大病救助资金185万元,救助408户408人,户均救助45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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