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强化扶贫资金管理确保用好用足用到位
本报记者 陈静仁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佳县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整合全县涉农资金,精准投入,强化监督和问题整改,确保扶贫资金用好用足用到位。
投入“制度化”
佳县按照县级扶贫配套资金逐年递增20%,且必须占地方财政收入2%的要求,年初预算安排县本级财政投入扶贫配套资金570万元,较上年470万元增长21.3%。截至2019年年底,已拨付县级扶贫配套资金57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整合“标准化”
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标准,认真编制涉农资金整合方案,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截至去年年底,根据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及各部门的用款计划,资金已全部下达到位。经县脱贫领导小组批准,全部用于与脱贫攻坚紧密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实现了扶贫资金的精准投入。
使用“规范化”
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资金保障要求,佳县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制定《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资金的使用与拨付、项目管理、资金监管等环节,建立资金限时办结制、项目公告公示制和资金监督监管制等制度,确保从资金使用的源头到结果,每一个环节任务和责任到人,实现资金使用全程规范和监管,安全有效运行。
监督“常态化”
在规范化使用扶贫资金的同时,佳县常态化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与业务培训指导。该县先后对2016年、2017年、2018年涉农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开展专项检查和审计,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涉农整合资金进行全覆盖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以此为契机,由县扶贫、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在全县开展监督检查。
在检查中,根据不同乡镇实际情况和财政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管理的变化情况,对各乡镇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再培训。通过常态化扶贫资金监督,确保管理使用扶贫资金及各项涉农整合资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整改“实质化”
把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制度,成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针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工作专班内部建立了工作流程“作战图”,即联络员领取反馈问题在当日内及时直接汇报给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时批复审批意见并制定部门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实施方案。工作专班按照实施方案负责日常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及时报送整改进度报告和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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