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辜负人民法官这四个字!”

西部法制报 2019-09-19 00:43 大字

本报记者张建伟通讯员艾晖

在法院系统工作了21年的李文龙在很多人心里有着特殊的位置。

“我要在李法官的见证下让对方还款,因为我相信李法官。”当事人马某对记者说。2018年,李文龙主持调解了马某与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徐某在一年的时间内按期分批给马某还款共计403650元。每一次还款,双方都选择在李文龙的办公室进行,两人都认为:“李法官办事公道,我信服。”

李文龙说:“人民法官70年的传承就是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能辜负人民法官这四个字!”21年里,李文龙获得了众多的荣誉,先后被榆林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被陕西省委、省政府评为“陕西省先进工作者”,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度“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的背后,是李文龙远超常人的辛勤付出。他用自己的经历诠释着人民法官这四个字的千钧重量。

从1997年在佳县人民法院参加工作,到2013年调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助理审判员到速裁中心审判长,对于当事人和前来法院办事的群众,李文龙总是真心诚意地对待,站在对方的角度分析、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

2015年、2016年、2017年,李文龙连续三年结案总数位居全院第一。自2015年1月至2018年8月30日,他收到案件580件,结案574件,结案率高达98.9%,未出现超审限案件,无上访缠诉案件,当事人零投诉。2018年至今,虽然父亲病重,但他能不请假就不请假,去年办案160多件,今年办案已超过130件。“案件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大事,有时还可能直接关系到一个家庭、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必须认真对待。”李文龙说。

多年来,很多亲戚熟人劝李文龙歇一歇,不要那么拼。但在他看来,应当投入更大的精力,才能把新时代对人民法官提出的新要求落实好。他参与制定了《榆林市两级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实施办法》,参与榆林两级法院关于劳动争议、交强险赔偿范围及项目以及城镇、农村赔偿是否统一等专业问题的讨论,并对基层法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李文龙在司法服务人民的道路上一刻都没有松劲儿。

“作为新时代的法官,就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敢于担当、勤于履职、甘于奉献。”李文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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