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现金“冠字码”里的秘密

榆林日报 2018-05-21 17:22 大字

本报通讯员康志峰 高连军

5月8日,李某报称:存放在家里的2400元现金不翼而飞。接报后,佳县刑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赶往案发现场展开侦破工作。

经过现场勘查、调查走访,发现李某家门锁并未被破坏,家里也没有明显翻动,现场未留下任何痕迹物证。研判认定,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大,案件有些蹊跷。

经过线索梳理,邻居高某(女)疑点较多,不能排除,纳入民警视野。几天前,受害人李某给高某归还过500元借款,高某亲眼目睹过李某取拿钥匙、存取现金等详细过程。李某现金被盗后,高某拿着一部价值2600元的ViVO新款手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立即对高某的行踪进行调查、分析、研判,获悉高某在榆林赛格购买手机时,使用朋友任某的微信支付给手机卖场1500元。蹊跷的是,购买手机的第二天,高某就以现金给付朋友任某1500元。

5月1日,李某从某信用社取出1万元未乱码的整钱,其中的5000元给了自己的母亲,2000元给了丈夫,还了高某的借款500元,自己花费了100元。剩余的2400元就压在自己家里的柜子里。民警随即调取李某从银行取款的现金冠字号,并将冠字号作了区分,把李某母亲和丈夫拿走的钱进行了排除,剩余的就是可疑区间。通过对任某提供的高某归还其1500元现金冠字号比对,发现冠字号与李某丢失的2400元现金冠字号相符。根据常理,李某只归还过高某500元现金,那么,高某给任某的1500元现金到底如何得来?5月10日,民警依法传唤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高某。

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高某与受害人李某系邻居,5月3日,犯罪嫌疑人高某趁李某不在家中,遂找出李某存放的家门钥匙,打开房门,盗窃现金2400元,所盗赃款部分用于购买手机。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因处于哺乳期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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