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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出狱后伙同他人“甩沓子”诈骗7000余元被抓

华商报 2016-04-08 07:35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王健 通讯员 张亚伟)男子王某某此前因诈骗罪被判刑6个月,出狱后不思悔改伙同他人于2015年11月实施“甩沓子”诈骗7000余元,后被佳县警方上网追逃。今年3月28日,公安榆阳分局刑警大队民警经过多日摸排蹲守,在榆林城区东沙一出租屋内将王某某成功抓获。

2015年11月,受害人徐某向佳县警方报警称,他在镇上一处偏僻路段被3人实施“甩沓子”诈骗走现金7000余元。接到报警后,警方根据徐某的描述,通过对现场的走访、摸排等工作,确定王某某等3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将其上网追逃。

“甩沓子”又叫“跌沓子”、“丢钱”等,由2至3人不等组合,流窜至人少的街道、医院等公共场所,用事先准备好的丝袜装好一叠冥币,尾随目标至行人稀少处,一人故意将“钱”丢掉让受害人看见,另一人将钱捡起后,或者趁受害人捡起之际,以与受害人分钱为由,迫使受害人将自己的随身钱物交出,或将现金、首饰等抢走。警方表示,受害人徐某就是被王某某等3人通过“甩沓子”的方式骗走7000余元。

今年3月份以来,公安榆阳分局刑警大队利用信息资源,在得知涉嫌诈骗的网上逃犯王某某在榆林城区东沙某地出现后,经过多日蹲点守候,在一出租屋内成功将其抓获,其对伙同他人实施“甩沓子”诈骗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现年44岁的榆阳区男子王某某系犯罪前科人员,2012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出狱后仍不思悔改,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在他人的教唆一下,又干起了“老本行”,伙同班某某、高某某驾车窜至佳县,在一行人相对较少的偏僻路段实施诈骗。

目前,嫌疑人王某某已被移交佳县警方,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提醒,外出时尽量避免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财物,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遇见陌生人要与你平分捡到的“钱包”内的钱、金条以及其他物品,切忌有贪小便宜心理或非分之想,天上不会掉馅饼。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及时与警方联系,寻求警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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