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上访户息诉停访
本报讯(记者 王高峰)2月25日,近70岁的老上访户刘春民来到渭城区法院,与以往不同的是,刘春民身着整洁的新衣,始终是一脸微笑,他怀里抱的不再是申诉材料,而是一面锦旗。
“十几年了,今年是我最开心的一个春节,这些年来,我给你们,也给政府增添了不少麻烦,我很后悔!锦旗上写的‘全心全意为民解难\’这句话,是我的心里话。”刘春民诚恳说道。
1992年的一天,渭城区窑店镇长兴村一村民因分地与刘春民之子发生口角并厮打在一起,该村民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刘春民之子刺伤,伤害程度被鉴定为轻伤。这名村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赔偿损失2561元。刘春民认为公安机关对儿子的伤情鉴定不准确,对被告的量刑偏轻,多年来不断在市、区两级法院申诉。虽经法院多次审查、复查,均未发现该案在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有不当之处,但刘春民仍认为判决不公,不肯息诉停访,频繁在省、市、区上访。
去年12月,渭城区法院院长听完干警们的汇报后,立即召开法院党组会议,讨论协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决定对刘春民进行救助,并申请救助款。此案得到渭城区多个部门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近日,当刘春民拿到最后一笔救助款时,激动得热泪盈眶,紧紧地握住干警的手,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我不再上访了,我要开始新的生活!”并将自己十几年来的上访材料全部交给渭城区法院,再三表示自己坚决退出上访队伍,重新安排自己和家人的生活。目前,刘春民已外出打工,月收入近千元。(D)(3)
新闻推荐
桥为骨,水为肤。乌镇是一位秀气的江南女子。在这个清爽的秋季,她明眸皓齿,巧笑倩兮,以一种令人心悸的美欢迎我们的到来。我们坐在乌篷船上,在水中漫游。船身窄长,两头微翘。篷是半圆形的,用竹篾编成,中夹...
佳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