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检方建立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制度

陕西日报 2018-08-29 06:3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吕贵民)8月27日,记者从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为进一步延伸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服务职能,更好地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横山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了《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工作办法(试行)》,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建立了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制度。

试行办法规定,在横山区人民检察院设立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办公室,与横山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合署办公,负责开展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工作。8月21日,该院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办公室正式揭牌,将对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巡回检察。

据悉,横山区人民检察院食品药品监管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室、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室、水务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室日前也陆续挂牌成立,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托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室这一平台,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公益诉讼巡回检查工作力度,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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