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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高新区2017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出炉 9所学校提供2060个学位

华商报 2017-07-12 02:47 大字

漫画/张永文

招生对象:201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榆林高新区辖区内适龄儿童

招生原则:划片、就近、免试、免费入学;户口需在2017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迁入高新区

填报信息:必须在2017年8月7日至12日内,在网上信息采集系统选择相应学校填报信息

调查核实:8月18日至20日,片区服务学校将组织专人调查核实资审信息

分批录取:8月22日至8月25日,录取将分四个批次进行

报名时间:8月27日新生需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名,8月28日正式上课

特别提醒:未在网上登记入学信息的适龄儿童,将一律不予安排学位

招生咨询:为让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熟悉规程,高新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咨询电话:2399708

7月10日,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正式发布印发了《榆林高新区2017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今年榆林高新区9所学校共提供2060个学位,适龄儿童家长可登陆榆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查询高新区各小学招生的详细信息,并为适龄儿童合理选择就读学校。

招生原则按以下5种方式

方案指出,今年榆林市高新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榆林高新区辖区内适龄儿童。招生原则按照以下5种方式进行。

第一,面向辖区招生的原则。原则上只向辖区内招生,不跨区招生。

第二,“户口为主、兼顾房产”的原则。1、入学适龄儿童户口需在2017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迁入高新区辖区内。2、不能提供辖区内户籍证明,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辖区内有房屋产权,按房屋产权所处区域,以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第三,“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教育局根据区域居民分布和学校布点及招生规模,按照就近、均衡的原则科学划定各学校招生区域,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公告要求到片区服务学校免试办理入学手续。

第四,免费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零收费”政策。

第五,“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入学时提供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姓名一致。

据统计,今年榆林市高新区共有9所学校提供2060个学位,适龄儿童家长可登陆榆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ylgxq.gov.cn),访问高新教育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高新区各小学校址、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并为适龄儿童合理选择就读学校。为了让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熟悉规程,规范填报入学信息,榆林市高新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咨询电话:2399708。

8月7日至12日登记信息

据了解,凡符合榆林高新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2017年8月7日至12日内(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登陆榆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访问高新教育平台链接栏目,点击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填写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后进入该系统,按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选择相应学校填报信息。

监护人如果不按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跨片区择校填报招生信息,填报学校将以其在服务片区无户籍、无房屋产权情况对待,原片区服务学校将视其为自愿放弃本片区入学资格。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只能识别一所学校信息,即每个适龄儿童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信息一经确认后无法更改。

资格审查后还将核对信息

信息登记后将进行资格审查,8月14日至8月15日,高新区辖区内有户籍或其法定监护人有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填报学校参加资格审查。8月16日至8月17日,高新区辖区内无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必须为下列情形之一:驻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商经营户或务工人员)在辖区内无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暂住证)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填报学校参加资格审查。

适龄儿童的监护人若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单位证明、职工工资花名表;法定监护人若为辖区工商经营户或务工人员,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

8月18日至20日,片区服务学校将组织专人调查核实资审信息。如弄虚作假,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填报学校与应服务学校的入学资格。

分四批次录取

8月27日报名

根据方案,录取将分四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22日,录取对象为学校服务区内有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有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第二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23日,录取对象为在学校服务区内有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无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第三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24日,录取对象为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有房屋产权,但在学校服务区内没有户籍的适龄儿童;第四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25日,录取对象为在学校服务区内没有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无房屋产权的随迁子女或暂住适龄儿童。

学校按照上述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如果前一批次录取后学校仍有空余学位,且后一批次报名人数少于该校空余学位,学校依次录取后续批次学生;如果前一批次录取后学校仍有空余学位,而后一批次报名人数多于该校空余学位,学校将采用电子派位的方式录取足额的新生;如果经过上述两种情况录取后,仍有未获得学位的适龄儿童,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凡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将按照高新区“阳光分班”的相关政策被随机分派到各服务区学校的相应班级。届时学校将统一印发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需持学校开具的入学通知书,于8月27日到学校报名,8月28日正式上课。

居民集中片区“一片双校”

因四小扩建、八小新建工程正在积极办理前期手续,为确保辖区内每位适龄儿童按时入学,2017年秋季将安排高新四小6个班的一年级新生在高新六小就读,八小2个班由三小代管,在沙河口村委会办公楼上课。待四小扩建、八小新建完工并交付使用后,上述学生再返回校本部就读。

结合实际,今年榆林市高新区将继续在部分居民集中的片区、依据“就近入学”原则实行“一片双校”政策。此外,经与横山区教育局协商,锦园小区、元驰世纪城小区除了可填报上述学校外,还可报横山县白界乡中心小学;圣景名苑小区除了可填报上述学校外,还可填报横山县第六小学。凡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不可同时填报两所学校(系统只能识别一所学校)。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摸底情况来看,本学期整体学位比较紧张,属于第四批次录取的适龄儿童(辖区内无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无房屋产权),请家长朋友务必慎重选择就读学校。家长在打印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表时,如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错误时,请务必于8月13日到填报学校进行更改。未在网上登记入学信息的适龄儿童,将一律不予安排学位。电子派位时,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以便两个孩子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华商报记者 贺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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