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驶”不得 记分罚款还拘留

榆林日报 2022-02-21 08:12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张华 岳帅)夜间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警。近日,就有这样一位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离现场,结果被路口的监控全程记录,不仅被记分、罚款,还被拘留。

2月5日9时许,府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府谷县新府山四号小区地库东口路边,一辆正常停放的小型汽车被撞,无法找到肇事车辆。接警后,民警立即到达现场,提取了部分车灯及车体碎片。经过勘察比对和调取车库及沿路监控视频,最终确定了肇事车辆。次日17时40分,民警在府谷镇华建桥某汽修厂院内将涉事车辆查获。经调查,当日2时许,驾驶人贺某赞驾驶涉事车辆从该路段出发,在倒车时未察明车后情况,将路边停放的小型汽车碰撞,随后驾驶该车驶离了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贺某赞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尚不构成犯罪,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5天。

新闻推荐

科技简讯 陕煤最大农光互补项目投产

本报讯记者1月17日获悉,陕煤集团府谷能源长安电力定边新能源公司冯湾300兆瓦光伏项目日前成功实现一次并网发电,这标志着陕...

府谷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府谷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