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怕!有叔叔阿姨在…… 府谷检察官跨省司法救助两名未成年孤儿记

西部法制报 2020-07-25 00:32 大字

本报记者张建伟通讯员邬晓娜杜崇邦

“谢谢你们了,谢谢你们了……”接到司法救助金的呼某感动得几次强忍住溢满眼窝的泪水,用颤抖的双手紧握着检察官的手,反复说着这句简单却感激满满的话。两个小孙儿小明(化名)和小亮(化名)羞怯地将手里的水杯快速塞到检察官们的手中,红着脸躲到爷爷身旁。检察官抚摸着孩子的小脑袋,安慰道:“孩子,别怕!有叔叔阿姨在……”

近日,榆林市府谷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三检察部主任苏占君带领专案组一行三人顶着酷暑,前后两次专程驱车跨省前往甘肃省庆城县马岭镇石立庙村,探望该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肖某的两个儿子小明和小亮,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为他们送去6万元司法救助金和相关学习用具,用司法的温情帮助他们渡过人生的难关。

6月6日上午,在府谷务工人员宋某与妻子肖某发生争执。在撕扯过程中,宋某拿起锤子将肖某杀害。被害人肖某与被告人宋某系二婚重组家庭,肖某与前夫育有两子小明和小亮。两个未成年孩子目前均由肖某前夫的父母呼某夫妇抚养,而其前夫也于6年前离世。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案件证据材料,府谷县检察院认为,小明和小亮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条件,应当予以救助。随即,府谷县检察院控申部门组成专案组,制定救助方案,迅速对该案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在收到庆城县检察院协助调查回函、初步确认符合救助条件后,7月2日,检察官苏占君带领专案组一行到甘肃省庆城县开展调查走访工作。经调查走访核实,监护人呼某是低保户,夫妻两人带着孙子小明和小亮,靠低保款和打零工赚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生活十分困难。根据新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专案组即刻返回府谷,经汇报救助委员会并报县委政法委审批同意,决定对小明和小亮每人发放3万元、共计6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本着“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司法救助理念,7月5日,府谷县检察院专案组一行再次奔赴甘肃庆城,将6万元司法救助金和孩子们用的学习用具送到了监护人呼某手中。同时,为了进一步保障小明和小亮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得到专款专用,府谷县检察院商请庆城县检察院邀请当地民政、教育、扶贫、关工委、团县委及被救助对象所在乡镇、村委、学校代表等有关人员召开了联席救助座谈会。会议就对被救助对象实施多元化、全方位救助及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管问题进行了讨论,落实了两名救助对象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至18周岁的孤儿救助及400元“双千工程”救助、中小学就读期间享受营养改善、寄宿生补助扶持等相关困难救助补助政策;确定由当地检察机关建卡立档,与村委共同监督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由县教育局牵头,联合关工委、团县委等部门,对两名救助儿童长期开展心理咨询跟踪辅导。

一直以来,府谷县检察院着力抓好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工作,2019年以来,共落实司法救助10件,救助涉案困难群众1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5万元,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许。“司法救助是一款司法‘民心产品’,其本质就是通过司法救助程序,把那些因案致贫群众的‘揪心事’变成‘暖心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温暖。这款‘民心产品’,我们一定要做实做好。”府谷县检察院检察长田飞鹏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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