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运货物付过钱 取货时还要交3元“通知费”
华商报讯(记者 陈冰)4月4日,一个人从府谷县寄了一件东西到榆林市,寄出时已经付了运费,可朋友在取货时,客运公司的人要求再付三元,称这是电话通知费。
4月4日,府谷的齐先生准备给榆林寄一份文件,他找到恒泰汽车运输集团车站快运。4月5日,齐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当时我问了一下多钱,对方说如果要到付,就要收35元。如果是现在付,就是30元。于是,我决定先付,给车站工作人员支付了30元。”在付过钱后,车站工作人员办理了快运单。
可是,当货物到了榆林后,齐先生的朋友在榆林市客运北站取货时,车站货运工作人员却还要收三元。“他们说这三元钱是电话通知费,朋友说快运费都付了,为什么还要收?这名车站货运工作人员说一直都收着,两三块钱还计较啥。”齐先生的朋友无奈交了三元钱取了文件。
4月5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榆林市恒泰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车站快运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按照公司的规定,如果是当天到货当天取货,就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华商报记者来到了榆林市客运北站,见到了负责货运的郭先生,他说:“公司规定,发货时办理了托运单,而且当天就到的,在取货时一般情况下就不会收取费用。”当记者提出,齐先生在寄货之前就办理了托运单,为何还要收取通知费?郭先生说:“我们这是承包了公司的货运业务,比如寄件的人交了30元,发货车站要提40%费用,运输车辆要提60%的费用,等于说我们就一分钱没挣到。我们每个月的话费就有900元,这钱就要我们掏的。今天,我们开过会了,以后如果办理了托运单的,在客户取货时,一律不允许再收钱,我愿意把这笔钱退还给这位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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