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纪委四项措施提高办案效率 去年13人因违反八项规定受处分
本报讯(王树强闫胜利记者张玲)“我们在办案中,以查准查实为基准,在‘快\’字上狠下功夫,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府谷纪委负责人介绍道。2014年,榆林市府谷县纪委实聚焦查办案件主业,整合办案资源,优化人员组合,推行“全员办案制”查案模式,使得办案效率逐步提高。
完善办案机制。该县纪委健全快查快结机制,先后完善了办案人员培训机制、办案人员选拔机制、全员办案机制和快速移送司法机制。成立办案专业人才库,依托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将审判、检察、公安机关以及财政、审计、工商等执法单位的精干力量充实到办案人才库,熟悉掌握每一位办案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特长,在需要时有针对性的选择办案人员。
快查案件线索。县纪委在受理案件线索后,快速启动初核程序,紧紧把握案件线索关键点,深入实查,做到查实。对案情简单、违纪事实单一的案件,在核实主体身份后,深入展开外围调查取证;待违纪事实摸清以后,再接触被调查对象,以证促供,一举打开突破口;固定证据链,形成立案报告,提交常委会立案。
着力案件快审。审理提前介入。根据案件的需要,随时召开常委会进行讨论或立案;在办理复杂案件时,经讨论确有必要时,在确保查审分离的前提下,调配熟悉案件审理工作人员熟悉案情,对证据进行把控,加快案件的查处进程,为快查快结快移奠定基础。
实行案件快移。对案情复杂、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该区纪委只查清其主要的违纪违法事实或者查清其中一件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后,就移交司法机关办理。初核组综合梳理被调查对象的信息后,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全面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包括主体身份、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音像视频资料等等,确保一击即中,待违纪违法事实清楚后,立即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据了解,该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起,处分党员干部13人,印发通报2期;办结损害群众利益案件10件;乡镇纪委立案占全县立案总数的69%。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4件,同比增长37%;初核124件,同比增长122%;立案96件,其中乡科级13件,同比增长68.4%;结案86件,党政纪处分92人,乡科级11人,同移送司法机关5人。收缴违纪资金92200元,追回公款1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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