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夜晚醉驾小轿车 被判拘役罚3000元

华商报 2017-09-13 01:35 大字

虽然喝酒可以助兴,但你可别忘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规矩。

根据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80毫克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200毫克以上的,属于从重处罚情节。

武某是定边县人,农民。2017年6月20日,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定边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6月17日晚10时40分许,武某醉酒后驾驶小轿车,从定边县北大街由南向北驶至北大街农村商业银行营业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武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96.30mg/100ml。庭审中,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武某某拘役一至二个月,并处罚金。

武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应以危险驾驶罪对其予以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切实有据,予以采纳并可适用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武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宣告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点评:酒驾被交警查处是幸运,否则酒驾肇事损失就无法挽回。众所周知,由于饮酒后酒精对人生理及心理的影响,导致驾驶员控制力降低,极易因此引发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给对方当事人及家人带来沉重打击,也给自己留下终生遗憾。通讯员 榆阳法院 田欣鑫

警视

法庭是个小社会,蕴藏世间百态,人情冷暖。在这里,有太多的一失足成千古恨。由朴素道理延伸出来的法律要义,在每一宗庭审中反复被体现,被阐述。

本期主持人:祁铭

新闻推荐

定边县学庄乡“学以致用”促发展

本报记者满孝永报道今年以来,定边县学庄乡始终坚持以党员远程教育平台为抓手,积极探索远程教育学用工作新方法,大力倡导“学用结合”模式,取得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技运用上水平、农民群众得实惠”...

定边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定边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