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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气象局转移被保全财产原局长称当时不知情

阳光报 2016-08-17 00:00 大字

近日,有读者向《阳光报》记者反映称,2014年9月29日,榆林市中院对定边县气象局一笔工程款进行了财产保全裁定,然而定边气象局却在10月13日将被保全财产转移到被执行人名下,至今未将此笔款项追回。对此,定边气象局原局长何军却称当时法院并未通知其接收关于保全财产的通知,自己当时对此事不知情。  记者  白璐璐 实习记者  李源 张壮壮

反映人:定边气象局恶意转移被执行保全财产

“2012年,因为朋友思某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所以向我借了一千二百多万元,并答应几天后归还,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还给我。2014年,我曾向榆林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经调解,达成思某于当年11月30日前向我连本带息支付13026900元的调解结果,但到现在这笔钱依然无果。迫于无奈,我又于2014年9月向榆林中院申请对思某(陕西程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定边县气象局价值近一千万元的工程款进行财产保全。9月28日,榆林中院工作人员将《送达回执》经定边县气象局原局长何军同意交于局办公室,然而15天之后,定边气象局却违法将这笔钱转了出去。致使我至今无法追回应得欠款。”反映人罗小锐告诉记者。

随后,反映人罗小锐向记者出示了关于此案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及《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记者看到,2014年9月19日,罗小锐向榆林中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要求“申请依法保全(划拨)被申请人(思某)在定边气象局处的全部建筑工程款项(约九百万元)”,9月29日,榆林中院对此进行裁定,依照相关规定,冻结定边气象局应付被申请人陕西程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工程款(不超过1200万元)。”

罗小锐还告诉记者,自己和法院工作人员一起去定边气象局送的财产保全送达回执,当时法院工作人员给定边气象局原局长何军打了电话,何军当时不在单位,让法院工作人员把东西送到办公室。然而在十多天之后,何军却置榆林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于不顾,将被保全财产转到了被执行人思某的名下。

时至今日,因一直拿不回欠款,罗小锐将思某告上了法庭,思某目前已被拘留。

何军:当时对财产保全一事不知情

7月13日,记者联系到定边县气象局原局长何军了解此事,对于为何无视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在财产保全裁定下达之后依旧将财产转移到被执行人思某的账户一事,何军回应称,自己当时不知道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思某工程款的财产保全裁定,直到后来才知道法院的工作人员将通知送到单位办公室一个临时工手中,且这名临时工未将此事告知于他,致使他不知道工程款被保全。他还称,鉴于当时财政局拨下的600万元工程款要用于支付思某在该工程中的农民工工资,就把钱转给了思某。

而对于反映人所称当时法院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到何军,并经其同意,将财产保全《送达回执》交到了定边气象局办公室的问题,何军称自己当时并没有接到电话,对财产保全一事也毫不知情。

随后,记者联系到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榆林中院工作人员是否曾电话联系过原定边气象局长何军接收财产保全通知以及此案的执行情况等问题,榆林中院政治处艾辉处长称,将以书面的形式予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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