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超深采矿 公司法定代表人受审 博白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到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玉林晚报 2022-04-12 06:31 大字

庭审现场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符雪婷)4月8日上午,博白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到案发地博白松旺镇开展“庭审进社区,普法零距离”活动,现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县县委政法委、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松旺镇政府等单位代表及当地群众受邀旁听了庭审。

该案是博白县法院环境资源庭自2022年2月25日揭牌成立以来审理的首例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由该院副院长叶明担任审判长。

公诉机关指控:博白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对博白县松旺镇周北村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品进行开采、加工、销售,被告人何某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期间,博白县某矿业有限公司未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在博白县松旺镇周北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区非法超深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经鉴定,非法超深开采建筑用花岗岩50429.3立方米,价值4131168.3元。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共计11642945.45元。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对博白县某矿业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超深开采的矿产品,并处罚款的决定。案发后,被告人何某自动投案。经过公诉人举证、质证,被告人何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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