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醉汉驾车相撞 双双被刑拘

玉林晚报 2021-11-12 07:33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朱晓波) 两车相撞,警方发现双方驾驶员都是醉酒驾驶。11月10日,博白县公安局依法刑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刘某博、许某春。

今年6月21日22时,许某春驾驶小型客车搭乘2人沿着博白锦绣东路由西往东行驶,行至锦绣东路延长线与金地万象商贸城交会路口时,与左转弯由刘某博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交警认定,许某春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博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案发时二人均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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