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出差缺席开庭 法官调解无需撤诉
本报讯(记者 罗军 通讯员 何翠翠)原告开庭缺席怎么办?近日,博白县人民法院开庭时,因原告缺席本来要按撤诉处理的案件,主办法官为不浪费司法资源,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沈某与被告袁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定于2021年5月6日9时30分在附城法庭一楼大审判法庭开庭审理,但距离开庭时间已经过了半个小时,原、被告双方均未到庭参加诉讼。主办法官拨通原告电话,询问其缺席原因。
“不好意思,我忘记了开庭时间,现在在外地出差,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开庭前书记员已经给你送达了传票,通知了你具体开庭时间、地点,你忘记开庭时间缺席庭审,按照法律规定,你这个案件是要按撤诉处理的,不符合延期审理的规定。按撤诉处理之后你可以重新起诉,再走一遍诉讼流程。”主办法官解释了民诉法有关规定,原告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挂断电话,出于减轻当事人诉累考虑,主办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当即拨通被告袁某电话,希望能够以调解方式一次性解决纠纷,避免案件按撤诉处理,浪费司法资源。被告在电话中同意当天下午到附城法庭与原告协商解决纠纷。当天,原被告双方如约到附城法庭接受调解。经过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于2021年10月1日前向原告一次性支付饲料款33000元。该案最终以调解结案,无需按撤诉处理。
新闻推荐
5月13日,在广东湛江市遂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手写了一张纸条,告知梁女士之前的“被结婚”情况,最上面一行是结婚证...
博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博白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