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玉林市) (第23批 2021年5月12日)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自2021年4月9日进驻广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来,公布信访电话和专用邮箱,接受群众举报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玉林市各承办责任单位已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及时接收转办的信访案件,并立行立改开展信访案件查处整改工作。截至5月12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玉林市的第二十三批9件信访举报问题中,已办结2件,阶段性办结7件,其中责令整改17家,立案侦查3家。
附件: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玉林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宣传组
2021年5月12日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3批 2021年5月12日)
【序号】1
【受理编号】 D2GX20210502008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南玉高铁施工方,将建筑垃圾拉到石南镇东龙村佛子岭十九组基本农田倾倒,违法占用唐某镇、唐某意等村民基本农田约五六十亩。
【行政区域】兴业县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一)经现场核实,为确保尽快安置好被拆迁房屋的群众,2020年9月广西广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方对已预征收的回建区用地进行了填土施工。在看到回建区的填土工作顺利推进后,佛子岭自然村的群众积极配合腾空被拆迁房屋交付拆除,在拆除房屋过程中,因拆除房屋产生的部分建筑废物未能及时清理影响了项目建设推进,铁路施工单位中铁二局暂时将部分建筑废渣堆放到回建区填土现场,涉及面积约3.8亩。(二)经过实地核实,群众所举报的地块位于兴业县城南区,东龙村佛子岭自然村东北面,原属于石南镇东龙村佛子岭第9、10、19组村民小组的水田,后因南宁至玉林城际铁路项目建设需要,部分规划为南玉项目东龙村佛子岭自然村房屋拆迁回建区,现场已完成填土约55亩,表面堆放有拆除房屋的建筑废渣约3.8亩。场地只进行了填土、平整,无实际建设,该地块已随南玉高铁红线用地同步开展了土地预征收工作,预征收土地涉及农户共143户,其中141户已全部签订征地协议并领取征地补偿款;唐某镇(1.149亩)、唐某义(0.012亩)2户已到现场指界丈量了土地面积,没有领取征地补偿款。(三)东龙村佛子岭回建区是根据被房屋拆迁群众就近安置的意愿设置的,选址的地点在兴业县旧城区规划范围与东龙村之间的城乡结合部(该结合部在兴业南站的北面,是兴业县城区往南站必经和重点发展区域),本次国土空间规划会将该范围纳入城镇开发范围内;石南镇东龙村佛子岭回建安置区的土地在《兴业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属于基本农田,通过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补划工作将这部分用地调出基本农田,将于2021年6月份上报《兴业县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补划方案》到自治区办理批复,批复后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兴业县组织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兴业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约谈倾倒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中铁二局,兴业县住建局于5月3日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办理许可手续建议通知书》,5月5日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中铁二局于5月6日下午18点前将建筑垃圾全部清理运走,5月6日到现场核查已全部清理干净。
(二)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尽快将《兴业县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补划方案》上报并获批复,批复后积极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三)在没有办理农转用手续前不得动工建设,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职责。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序号】 2
【受理编号】D2GX20210502007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博白县大坝镇牛坝村有一个洗沙场,该场从外地拉泥土回来洗沙,产生的污水排到附近农田,导致农田无法耕种。
【行政区域】博白县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1.经现场核实,大坝镇牛坝村的洗沙场,实际是在大坝镇大益村,全称为“博白县大坝镇堂盛泥沙石加工场”。该洗沙场生产原料来源于广西坤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岗新区现代商贸物流城项目及广东省廉江粤信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矿区。
2.经现场核实,该洗沙场建有4张过滤污水塘,生产场区地平面比污水塘高出约0.5米,加工生产污水均排入污水塘进行沉淀处理,经沉淀处理的水再利用于洗沙,淤泥通过机械脱水晾干后外运至附近红砖厂作烧制红砖用。经调查组在加工场区周边检查,未发现有污水、污泥外排现象,水塘附近的农田没有泥浆沉积,作物正常生长。现场勘测发现,博白县大坝镇堂盛泥沙石加工场在未办理林地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涉嫌在博白县大坝镇大益村5林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总面积1248平方米。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博白县林业局于2021年5月4日对博白县大坝镇堂盛泥沙石加工场未办理林地用地审批手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248平方米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立案进行查处。
2.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对博白县大坝镇堂盛泥沙石加工场违法占用土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置。
3.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序号】3
【受理编号】 D2GX20210502007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1.玉林市皇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该厂属于落后淘汰产能。
2.玉林市兴业县庆丰建材有限公司属于落后淘汰产能,现在偷偷加工生产粉煤灰。
【行政区域】市辖区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1.反映“玉林市皇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属于落后淘汰产能”部分属实。工作组现场核实,厂区有一定的扬尘,厂区主要道路积尘未及时清扫且坑洼不平,有一段道路未硬化,造成车辆行驶时产生扬尘;厂区的洒水车未正常洒水;喷雾器未正常启动;现场有露天堆放的沙石未覆盖;该厂已进行技改升级,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玉林市第一水泥厂粉磨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函》,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中《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有关“第三类淘汰类第(八)建材中第2款直径3米(不含)以下水泥粉磨设备(生产特种水泥除外)”规定,玉林市皇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水泥粉磨设备直径为3.2米,因此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设备,不属淘汰落后产能。
2.经现场核实,兴业县庆丰建材有限公司从2013年开始至今,一直进行生产运营,其加工煤灰所使用的球磨机规格型号为2.4米*13米。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三类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建材类第二类:直径3米(不含)以下水泥粉磨设备(生产特种水泥除外),属于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群众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玉州生态环境局对玉林市皇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玉林市玉州生态环境局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对路面坑洼不平及未进行路面硬化的道路进行路面修补及硬化,洒水车、喷雾器等在作业期间要正常启用,露天堆放的沙石须进行覆盖,落实厂区保洁人员责任,加强清扫保洁工作。于2021年5月14日前完成整改;由南江岭塘村委配合玉州生态环境局跟踪落实整改。(二)兴业县对兴业县庆丰建材有限公司提出了以下整改意见:1.责令业主立即停产停业。2021年5月3日下午现场送达《通知书》给业主。2021年5月5日已对该企业作强制停电处理。2.限期拆除淘汰落后生产水泥粉磨机设备。监督协助业主务必在2021年5月9日前完成拆除磨机型号2.4米*13米机器,并割口破坏,并由兴业县经科局对拆除磨机进行录像、拍照等进行取证存档。3.引导业主进行技术改造,使用新型设备、新工艺进行生产。企业改造完成后,经兴业县经科局、县市场监督局、兴业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复工。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序号】4
【受理编号】D2GX20210502007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1.陆川县古城镇清耳村庞村旁边的河流,河流上游庞村范围内有很多养殖场,将养殖废水偷排到河里,导致河水断断续续出现发黑发臭的现象。
2.古城镇清耳村庞村里有村民将生活垃圾、死猪死鸭直接丢到河里,污染河流。
【行政区域】 陆川县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一)问题1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庞村现有生猪养殖户9户,共有猪栏面积714平方米,存栏猪191头(其中:母猪36头、中猪24头、小猪131头),基本配备了沼气池、化粪池、储液池氧化塘等设施,养殖粪污是人工干清,养殖粪污基本用于家庭种植,与担水河最近的养殖户相距约120米,最远相距约650米。走访周边群众时,有群众反映在下大雨暴雨的时候,养殖污水有外排到旁边的水沟,经水沟流到担水河的情况。经现场查看,目前水沟干涸,未发现养殖污水直排到担水河,担水河水质感观正常,没有黑臭现象。
(二)问题2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担水河的六队陂坝桥头、担水桥头有垃圾点,由于场地狭小,且紧靠河边,导致有部分垃圾掉进河道。走访周边群众时,有群众反映有时有人乱丢死鸡死鸭到河里的现象。清耳村委表示,平时巡查发现有死鸡死鸭时均能及时清理。2021年5月3日调查工作组调查时,未发现河里有死猪死鸡死鸭。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由陆川生态环境局、陆川县农业农村局、古城镇人民政府责令庞村9户养殖户2021年5月15日前封堵沼气池、储液池的外排口,督促其及时清理粪污,防止粪污溢出,污染周边环境。(二)由陆川生态环境局、陆川县农业农村局、古城镇人民政府督促养殖户做好猪舍消毒及清洁卫生工作,加强监督,防止养殖粪污直排、偷排现象的发生。要求此项工作长期坚持。(三)由古城镇人民政府督促清耳村村委会2021年5月20日前把垃圾收集点设置在远离河道、居民区的地方,及时做好河道、垃圾点的垃圾清理工作。(四)由古城镇人民政府督促清耳村村委会加强对垃圾收集的宣传教育,教育村民到收集点投放垃圾;加强日常管理,及时阻止村民将死猪死鸡死鸭及垃圾丢到河里的行为。要求此项工作长期坚持。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序号】 5
【受理编号】 X2GX20210502002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博白县径口镇三育村厢垌队刘某海在村民居住地中心、靠近河流(南流江支流)150米范围内私建养猪场,该养猪场粪污处理设备简陋,仅挖个小坑作为排污池,造成周围的土壤严重的富营养化。养猪场臭气熏天,猪粪随地在路边盘晒,滋生很多苍蝇、蚊子,严重影响村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死猪、病猪尸体在猪圈门口乱扔过夜。养猪场没有依法取得排污许可,污水未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农田灌溉沟渠、河流中,污染农田和河流。村民曾向县政府部门投诉,但仅仅是关停,而不是拆除养猪场。
【行政区域】博白县
【污染类型】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1.经现场核查,三育街社区厢垌队刘某海猪场确实位于村庄内,猪场距离南流江支流沙田河上游三育河约50米,位于南流江支流沙田河上游禁养区范围内。2.实地核查,刘某海猪场沼气池30立方米、储液池105立方米,且储液池是三面光水泥硬化池,周边农田里的农作物生长正常,也没有发现周边田地养殖粪污外排和堆积的迹象,土地没有富营养化的现象。养殖粪污在储液池储存发酵产生的异味,一定情况下对蚊蝇滋生比较有利,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3.在开展实地核查中,询问三育街社区干部,反馈一直以来开展猪场巡查,未曾发现其猪场附近有病死猪随便乱扔现象。该养殖户属非规模养殖户,养殖粪污资源化,不纳入排污许可范围。未发现有养殖废水直排到农田、河流的迹象。三育河水质清澈,周边农田也未发现有养殖粪污排入、淤积等现象。4.4月22日,群众通过博白县环保污染投诉热线,对该养殖场环境污染的问题进行投诉,4月23日博白县组织径口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刘某海猪场进行现场核查,当场对该养殖场业主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养殖业主于4月30日前自行将生猪清栏,并拆除有关养殖设施,并对沼气池、储液池内的养殖废水请第三方来清运消纳。4月29日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已清空栏舍。该养殖场已于5月5日完成养猪场内部设施去功能化拆除,储液池残余的养殖废水已请第三方来清运并用泥土进行回填。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由径口镇人民政府、博白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养殖场巡查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对发现有偷排直排行为的养殖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罚一起。
2.由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径口镇畜牧站加大对养殖户的养殖指导工作力度,指导养殖场种养匹配、粪污处理设施达到环保要求,规范养殖业主的粪污消纳操作,确保养殖粪污有效资源化利用。
3.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
【是否办结】 已办结
【序号】 6
【受理编号】 D2GX20210502003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玉州区二环北路林丰小区旁废铁回收站,加工废铁时产生很大的噪音、铁屑、铁粉,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曾向12345热线反映,但是都没有得到解决。
【行政区域】 玉州区
【污染类型】噪音,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检查,举报人反映的废铁回收店位于名山街道五里桥社区德兴片,在二环北路林丰小区旁。该废铁回收站靠近周边居民点,日常回收及加工废铁、钢材时会产生较大噪音,加工过程会产生少量铁屑和铁粉,主要影响附近居民的是噪声污染。此前,玉州区名山街道及相关部门未接到过有关二环北路林丰小区旁废铁回收站污染问题投诉,也未接到12345热线转办的投诉信访件。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2021年5月4日玉州区工作组对废铁回收店老板宣传相关环境保护政策,开展动员工作。废铁回收店老板承诺在近期将回收店的废铁运走,将废铁回收店搬离。5月6日上午,经工作组现场检查,该废铁回收店正在将废铁搬离中。下一步,名山街道将协同玉州生态环境局和城管部门继续加强对该废铁回收店的监督检查,督促其按照要求搬离。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序号】 7
【受理编号】X2GX20210502002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博白县大坝镇青山村委水管垌村,有2个洗砂厂:一个在村口上方,洗砂的黄泥浆流入村民农田,污染农田;另一个在雷打石的岭上,洗砂的黄泥浆流入并污染石角潭水库。
【行政区域】博白县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1.经现场调查,博白县大坝镇青山村委水管垌村确实存在有2个洗砂场,一个是博白县佰通建材经营部;另一个是博白县大坝镇坚城泥沙石加工场。现场检查时,这两个洗砂场均处于停产的状态,博白县佰通建材经营部的原料堆场堆放有200立方米的产品砂;博白县大坝镇坚城泥沙石加工场的成品堆场无成品砂堆放,原料堆场堆放有约11000立方米泥沙(原料),无围挡、覆盖、密闭措施。2.位于村口上方的洗砂厂为博白县佰通建材经营部,该洗砂场的用地是向当地的村民租赁得来,未办理有任何合法的用地审批手续,涉嫌在博白县大坝镇青山村3林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总面积6589平方米。该经营部将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进行沉淀,再将经过沉淀后的废水排入大水塘,再从大水塘抽水回去洗沙,水塘水质较为清澈,没有外流。经调查,池塘周边农田和灌溉渠,未发现有废水和泥浆外排,没有泥浆、沉积现象,农作物能正常生长,没有发生洗沙的黄泥浆流入村民农田,污染农田现象。3.位于雷打石的岭上的洗砂厂,系博白县大坝镇坚城泥沙石加工场,该处用地是向当地的村民租赁得来,未办理有任何合法的用地审批手续,涉嫌在博白县大坝镇青山村3林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总面积5239平方米。该洗砂场距离石角潭水库直线距离约1.2公里,未发现有洗砂废水外排现象,未发现黄泥浆流入并污染石角潭水库的现象。但该洗砂场原料无围挡、覆盖、密闭措施,存在泥沙外排的风险。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对博白县佰通建材经营部和博白县大坝镇坚城泥沙石加工场等两个洗沙场违法占用土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置。
2.博白县林业局于2021年5月4日,对博白县佰通建材经营部未办理林地用地审批手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6589平方米下发改正通知书,并立案进行查处;对博白县大坝镇坚城泥沙石加工厂未办理林地用地审批手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5239平方米下发改正通知书,并立案进行查处。
3.责令博白县大坝镇坚城泥沙石加工场业主对该洗砂场加工原料采取围挡、覆盖、密闭等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引起泥沙外排。
4.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序号】8
【受理编号】 X2GX20210502002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玉林市的兴业、玉州、北流、容县等几个县城夜间夜宵摊、烧烤摊比较多,经营时间为夜间八点至凌晨四点,产生油烟污染、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行政区域】市辖区
【污染类型】大气,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玉州区夜宵、烧烤摊点广泛散布在居民集中区,没有集中经营,夜宵、烧烤摊点数量多,引发的噪音、油烟污染问题容易造成扰民,引发投诉,部分有证经营的餐饮店未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烟囱外排影响空气环境。兴业县城区夜宵摊、烧烤摊主要分布在兴业县人民政府广场东西两侧的“百业中心”及南街、环西路、思贤路、解放路等。其中兴业县南街、环西路、思贤路、解放路“重庆烧烤”、“芙蓉烧烤”等14家夜宵、烧烤经营场所,没有安装排烟管道,露天经营产生油烟污染、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北流市城区夜宵摊、烧烤摊主要集中在城东一路、十字街、沿江路、精通市场周边、汽车总站周边、喷泉广场周边、金旺旺合源美地周边、富林塘周边、城北一路等。目前已有部分烧烤店铺厨房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还有部分没有安装油烟净化器。在消费过程中,偶尔有食客大声喧哗、猜码,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容县夜宵摊、烧烤摊主要集中在育才路、城东路、中环路等地,大部分宵夜、烧烤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部分新增的夜宵店跨门槛经营、露天烧烤摊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产生油烟污染直接排放,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玉州区、兴业县、北流市、容县的夜宵摊、烧烤摊通常在晚上8点开店营业,经营至凌晨4点结束。
【是否属实】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加强玉林各县(市、区)主要路段夜宵摊点、烧烤摊点的治理。城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街道、社区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夜宵摊、烧烤摊的整治行动,现场对摊主进行教育警告,宣传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相关环保条例。对于跨门槛经营的物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并要求各饮食店做出承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同时,对露天的夜宵摊、烧烤摊点实行零容忍,坚决一律取缔。(二)关于夜宵摊和烧烤摊室内油烟问题,城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街道、社区等部门约谈店主,要求其按照有关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经过处理排放。(三)关于噪音问题。城管部门会同公安、街道、社区等部门提出了相关整改要求,责令经营业主严格控制音乐播放音量,劝导、制止食客划拳猜码行为,如有食客不听从劝阻,要及时报警处理。(四)加强对市民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利用宣传车、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同时提高市民的餐饮自觉性和文明程度。(五)下一步,采取劝管结合、定期整治、不定期巡查以及定点定人值守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夜间流动摊点、店外经营的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是否办结】已办结
【序号】 9
【受理编号】X2GX20210502003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1.陆川县城三峰西路双龙街南区四号楼的底层一楼户主,占用三号楼四号楼后面水沟边的公用地,用于搭建改建狗舍,喂养土狗三四十条。狗吃剩的死鸡死鸭残渣产生恶臭,粪便直接丢入九洲江。空地垃圾堆积如山,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狗叫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作息。2.陆川火车站铁路过水涵洞被人为堵塞,涵洞西盖板河沟也被堵塞,造成大雨时洪水淹没双龙街道。
【行政区域】陆川县
【污染类型】土壤,噪音,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一)经现场核实,陆川县三峰西路双龙街南区四号楼一楼户户主确实存在占用水沟边公用地进行乱搭乱建的行为,占地面积约4平方米。同时,该狗舍发现有宠物狗7只,现场卫生环境差,死鸡死鸭残渣产生明显臭味。经走访群众了解,有粪便丢入九洲江支流泗里河的现象,狗叫声也确实影响了周边居民作息。
(二)经现场核实,位于双龙街涵洞口旁边的空地堆积了大量的建筑垃圾,有臭气。未发现污水外流的现象。
(三)经现场勘察,陆川火车站铁路过水涵洞和涵洞西盖板河沟均未堵塞,平时因下雨出现堵塞时,陆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均能及时清理堵塞物。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陆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已责令养狗户2021年5月6日前自行拆除违建狗舍。经复查,已于2021年5月6日全部清空、拆除完狗舍,同时承诺在2021年5月31日前清理干净养殖所产生的污染物及垃圾,确保环境卫生。
(二)由陆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加大对双龙街涵洞口旁边的空地垃圾的清运力度,在空地竖立爱护环境的宣传牌,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此处空地的干净。要求此项工作长期坚持。
(三)由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陆川火车站铁路涵洞排水设施进行改造,计划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是否办结】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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