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支付宝 帮人洗黑钱 博白一00后男子获刑8个月

玉林晚报 2021-01-26 07:1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林雪梅) 听说提供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帮他人流转资金,就能轻轻松松拿到不菲“佣金”,博白县的孙某动心了,还拿哥哥等人的支付宝账号一起“挣钱”,结果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近日被博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孙某是一名00后,初中毕业后无所事事,每天待在家里捧着手机刷个不停。一次,他在刷手机过程中无意看到一则广告,说是“足不出户,就有钱进”,出于好奇心的驱使,他进了这个QQ群。

在这个QQ群,每天都有人分享“一夜暴富”的秘诀,当孙某听群里网友说只要提供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帮他人流转资金,就能拿一笔不菲的“佣金”时,他虽然明白自己提供账户,就是帮助他人把从不法渠道得来的黑钱洗白,是违法犯罪的,但想到当下网络信息量那么大,公安机关不可能这么轻易就发现自己,心里就释然了。

抱着侥幸心理,孙某向“支招”的网友提供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及银行卡。接下来的连续几天,孙某每天都有“佣金”进账。看着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挣到的一大笔钱,孙某还拿了哥哥等人的支付宝账号参与进来。2020年6月至7月间,孙某通过上述方式获利10余万元。

公安机关很快发现了孙某等人支付宝账户及银行卡的异常,同年7月2日,将孙某抓获,并依法扣押手机、电脑及银行卡等涉案物品一批。根据孙某提供的支付宝账户流水显示,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万元。

孙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出部分违法所得。博白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孙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

网络的发达给人们提供了便利的生活条件,但同时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息网络的便捷和隐秘,动了歪心思,搭上了违法犯罪道路的“快车”。在此提醒大伙,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不会掉馅饼。对于这些轻而易举就能“致富”的途径,一定要多个心眼,以免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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