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面鹰惊现小区 森警放归大自然
民警在森林深处放飞猴面鹰。
本报玉林讯 2020年12月31日晚,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博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博白县某小区花圃中发现一只奇怪的鸟类,疑似猫头鹰。接警后,该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发现那是一种面部类似猴子的鸟类,不时在抖动着翅膀,但不知道是否由于天气太冷加上风力太大,当时无法自行起飞。
民警马上将这只惊慌失措的鸟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置。经过仔细检查,发现其有轻微受伤痕迹。民警将它暂养在一只空纸箱中,并及时给它喂水,以补充水分。经过进一步辨识,该鸟头部大而圆,面盘明显,辨识度高,呈灰白色心脏形,羽毛为灰褐色,民警确认该鸟并非猫头鹰,而是一种学名叫仓鸮的鸟类,因为面部酷似猴子,又名猴面鹰、猴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等级为稀有。民警救助的这只猴面鹰性别不详,重约1公斤,翅膀完全展开时全长有80厘米~90厘米,当晚不知何故进入人类居住区。
到了次日,也就是元旦当天,民警又买来瘦猪肉切碎,喂给猴面鹰食用。进食之后,猴面鹰逐渐恢复体力,情绪也进一步好转。当看到它并无大碍之后,民警决定将其放归大自然。民警带着猴面鹰,驱车来到城郊的雷公岭林区深处。
当猴面鹰看到熟悉的大自然环境时,明显兴奋起来。民警撒手后,它振翅飞翔,很快就消失在树林深处。
民警肯定了当晚报警群众的做法,并提醒广大群众,当捕获或遇到不明动物时,请第一时间报警;而如果是动物受国家保护而被伤害甚至死亡的话,还将有可能受到法律的严惩。
(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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