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违法停车倒车 监控“逮住”
本报讯(记者 曾维栋 通讯员 冯博林)日前,一辆小车在玉林绕城高速玉林东收费站出口匝道处倒车,最终该名驾驶员被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18分的处罚。
当天9时25分,玉林公安交警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桂K牌黑色小车停在玉林绕城高速玉林东收费站出口匝道处倒车。监控显示,车上下来一男一女,女子怀抱一名儿童,男子全然不顾身边飞驰而过的车辆,从车上搬下两三件行李,停留了约5分钟后,该男女又将行李搬回车里,直接在高速路上倒车,直到车辆重新进入出口匝道处。当时,路面上行驶车辆较多,不时有大型车辆飞驰而过,司机的危险举动导致后方车辆纷纷紧急避让,险象环生。
随后,民警联系到驾驶员庞某。原来,庞某当天从博白出发,打算送其表妹到玉林搭车,发现错过了路口,为了走捷径,于是不惜冒险在高速公路上倒车。
经过民警严厉的批评教育后,庞某对自己在高速公路上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有了深刻的认识:“我现在特别后悔,知道自己错了。”他说,自己不该心存侥幸,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结果,驾驶员庞某被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18分的处罚。
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项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记12分,罚款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九项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记6分,罚款200元。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温驷昌通讯员陈康)教师节将近,记者从博白县教育部门获悉,9月9日晚,博白县将举行教师节颁奖盛典,奖励在教育领域表现...
博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博白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