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真给力 博白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高效化解标的额达600万元的9起金融借款纠纷案

玉林日报 2020-09-04 07:08 大字

在法院调解下,9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成功化解。

本报讯(记者 罗军 通讯员 刘晓)金融是现代经济的命脉,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才能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博白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在博白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飒的主持调解下,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化解9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案件标的额达600多万元,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费用和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8年、2019年间,玉林市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玉林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9被告分别向广西博白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柳银村镇银行”)借款。截至起诉时,该9名被告逾期本金和利息合计达600多万元。柳银村镇银行了解到博白县民营经济法律服务配送中心、房地产纠纷协调工作站、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简称“1中心N站”)已于今年7月揭牌成立,故向该中心申请诉前调解。考虑到该系列案件需兼顾因疫情给企业造成的客观影响及银行放贷资金安全,博白县人民法院院长罗飒对该系列案件高度重视,会同该院民二庭庭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法律服务组组长陈家辉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8月19日下午,罗飒组织双方在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进行现场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偿还贷款的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经法院审查裁定确认调解协议和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一样具有执行力。该系列案件的成功调解为当事人节约了9万多元的诉讼费用,减少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诉讼成本,双方当事人对法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连连点赞。

罗飒表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积极提供一站式金融纠纷服务,探索金融纠纷“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建立健全更高层次的、更专业高效的、更便捷利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营造博白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助推诚信体制机制建设,实现博白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据了解,“1中心N站”的成立是博白县政法工作服务民营企业、促进经济发展的创新举措,也是共创民营经济先行示范县的重要举措,“1中心N站”中心成立以来,博白县人民法院依托该平台成功调解10件案件,成功率为80%。其中,有10件案件成功完成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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