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首日,记者对各公共场所进行了探访 垃圾分类动真格 大家准备好了吗
8月1日,一些餐饮店的餐桌上仍摆放有一次性筷子。南国早报记者 郭燕群摄 南宁一城中村的路边摆放有多个分类垃圾桶。南国早报记者 苏华摄
南国早报记者郭燕群张文卉实习生梁本泉蒙高辉
8月1日,《南宁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南宁市全面铺开垃圾强制分类,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垃圾分类要动真格了,市民们都准备好了吗?对此,记者分别对南宁市部分居民小区、餐饮店、公共场所进行了探访。
1公共场所
垃圾分类设施配备较齐全
在南宁市一些车站、大型超市、公园等公共场所,垃圾分类设施配备比较齐全。
8月1日上午,记者在埌东客运站1楼和2楼看到,出站口均摆放有“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标识的垃圾桶。“我们大概投放了100多个垃圾桶,用于垃圾分类。”埌东客运站一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车站按照南宁市垃圾分类标准,在车站场内外的候车场所都设置了不同颜色不同类别的垃圾桶,以及垃圾分类宣传提示;每天至少有两名文明引导员适时引导旅客如何正确投放垃圾。通过引导,不少旅客会将垃圾自觉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在凤岭儿童公园,山上园区部分,有间隔地设置了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等垃圾桶。山下园区的主路口处,不同颜色的4个垃圾分类投放箱非常醒目,一旁的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上,清晰地注明了垃圾分类收集情况、时间、流向等信息。
广西全俱物业凤岭儿童公园物业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陈女士介绍,近两个月来,园区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由保洁人员每天4次、定时对游客扔在垃圾桶的垃圾进行二次分类,再分别投入主路口的垃圾分类投放箱,便于分类运输。同时,园区也安排人员巡查,引导游客按规定投放垃圾。
2餐饮服务
仍有店家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8月1日上午,在埌东客运站西边公交车上下处旁的金盾美食坊餐饮店,店内已经看不到一次性筷子等餐具。该店服务员介绍,他们已经接到管理方的通知,店里已有一段时间不主动对外提供一次性碗筷等用具,“现在都是用消毒碗筷,每天都换”。
在该客运站周边的其他几家餐饮店,店内每张餐桌上,都摆放有一次性筷子供食客取用。一家名为“博白美食”餐饮店的店主冯大姐表示,自己看新闻得知条例已实施,接下来具体要怎么做她却不太清楚。
在北湖北路一家烧卤快餐店,米饭供食客自己取用,已消毒的碗筷放在一旁,一次性筷子则放在配餐窗口。该店负责人表示,一次性筷子主要是提供给外卖打包的食客,如果有堂食的客人前来询问,他们也会提供。
常先生在青秀区经营了一家饮食店。常先生说,前几天,有工作人员上门跟他讲解了条例,他非常支持不使用甚至不提供一次性餐具,但他也担心这样会影响客人的用餐体验和店里的营收。他希望,对规模比较小的营业者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的,能有一些政策上的支持。
随后,记者走访发现,在北湖路、明秀路的不少临街餐饮店,一次性筷子、塑料勺子等餐具,在店内显眼的地方仍可以找到。
3小区居民
垃圾分类意识有提升
“花了20分钟才把家里的垃圾重新分类了一遍。”8月1日,为了响应条例实施,家住荣和山水美地的高先生,通过手机某App的垃圾分类指南,将家中不同的垃圾进行分类,在客厅里忙碌了20分钟。
高先生告诉记者,条例施行之前,他一般只会将垃圾分类成厨余垃圾和普通生活垃圾。从新闻上得知垃圾分类强制执行后,他赶紧通过网络学习相关知识,并请教上海的朋友如何进行垃圾分类。高先生表示,目前,他最担心的就是垃圾运输部分。居民在前端将垃圾分类好,希望相关单位也能做好分类运输。
当天上午,在该小区的分类垃圾桶前,居民刘先生手上正提着几个不同颜色的垃圾袋,和另一名居民正在讨论手里的垃圾该放在哪个垃圾桶。刘先生说,此前,一个垃圾袋就可以装完家里的生活垃圾,如今为了方便分类,他家改用不同颜色的垃圾袋来分装垃圾。“违规要被处罚的,要认真对待垃圾分类,不能再马虎。”
家住云星城市春天小区的李女士则表示,她不知道条例已实施。前段时间,她发现楼下的两个垃圾桶贴上了“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但也没在意,还是按老习惯“一包过”丢垃圾。李女士说,其实平时在学校,老师都会要求小朋友回家做好垃圾分类,因为没有强制要求,大家也没当一回事。听说以后不按规定投放垃圾要被处罚,李女士表示:“今晚就去买垃圾桶,开始垃圾分类。”
云星城市春天小区物业负责人黄经理表示,小区内已更新了分类垃圾桶,但效果不怎么好,还需要加大宣传,引导大家做好垃圾分类。
盛天果岭小区也存在类似情况。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早在一个月以前,物管就向居民发放了兴宁区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并设置了分类垃圾桶。8月1日中午,记者在该小区随机采访了几名居民,他们有的表示会自觉做垃圾分类;有的则坦承自己不清楚如何分类,还是混丢垃圾;还有居民提出,希望小区能通过开展相关活动,对如何进行垃圾分类进行系统的培训。
4部门声音
推动垃圾分类需立法先行
根据条例,对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条例实施后,如何推动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习惯?
对此,7月31日,南宁市司法局副局长蓝旭高在条例颁布施行发布会上表示,条例虽然于8月1日施行,但并不是说8月1日以后,南宁市的垃圾分类就立即能够达到条例的制定目的,当前的目标首先是要把垃圾分类这项工作在全社会全面展开。
蓝旭高表示,首先要加大宣传,如形成居(村)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指导员“多位一体”的社会动员模式,通过面对面的方式上门宣传,把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个家庭,通过广泛宣传,促进习惯养成。另外,要提升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等硬件设施。
“目前,对于市民,更多的应当是教育、引导,动员他们主动参与。”蓝旭高表示,对垃圾强制分类,当前一段时间的执法重点是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规范收运过程混装混运的情况。
南宁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李军表示,南宁市正在通过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体系的建设,努力提高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能力。同时鼓励市民参与监督,可以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及时反映垃圾混装混运和混合处置现象,有关执法部门将采取措施,杜绝混收混运,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此外,南宁重点行业主管部门正在制定生活垃圾减量的相关指导意见,下一步还将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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