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遗产继承起纠纷 庭审进社区 法官现场普法

玉林晚报 2020-05-28 06:21 大字

社区庭审现场

父母离世后,亲兄弟姐妹为父母留下的一套房产的继承问题产生了纠纷。5月26日上午,博白县法院民一庭将原告谢某宁、谢某珍、谢某梅诉被告谢某平继承纠纷一案的庭审现场,搬到博白县博白镇西城社区,以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当地群众宣传普法。

父母离世

留下房产引发继承纠纷

原、被告4人是亲兄弟姐妹关系,均是谢某明与庞某兰婚生子女。3名原告诉称,父亲谢某明于2014年去世,母亲庞某兰于2018年去世。原告认为,谢某明与庞某兰生前拥有坐落在博白镇的一处房产,现谢某明和庞某兰均已不在,生前也未立遗嘱,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原、被告4人作为谢某明和庞某兰的子女,均享有继承权,应拥有等额法定继承权,兄弟姐妹四人各占房产的25%份额,但被告谢某平拒不履行按法定继承,其要求多占继承权份额,甚至不认可弟妹的继承权。

4人为此发生继承权纠纷。双方的继承纠纷经当地司法所3次调解未果,只能诉至博白法院。

庭审进社区

让司法更阳光

该案由博白县法院民一庭王戈法官承办,法官翻阅案卷后,考虑到原告和被告是亲兄弟姐妹,有骨肉亲情,如果调解不好将会影响他们之间的亲情。为了确保双方矛盾得以顺利解决,法官在庭前多次到社区和相关司法所了解相关情况,对案件来龙去脉做到熟稔于心,从而找到其中调解突破口。

为了加大调解力度且增大普法教育意义,开庭当天法官邀请了博白镇的人大代表和辖区干部群众20多人参加旁听。法官通过庭审进社区的形式,将司法置于阳光之下,利用当事人熟悉的环境,解除当事人之间的防备心理,融化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为促成该案当事人和解或调解奠定了基础。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有序陈述诉讼请求和答辩理由。

庭后,法官还结合具体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当事人和旁听群众讲解常见民事纠纷的处理方法;并针对本案就继承相关的法律进行宣传和解释。案件审判结果择日宣判。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邱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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