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失败 欠下巨额网贷 法官提醒,网贷有风险,借款时应量力而行

玉林晚报 2020-05-13 07:1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卢全运)夫妻通过网络借款开实体店,却因为生意失败欠下了大笔的钱未还。近日,博白法院法官在对该起网络贷款纠纷案的借款人进行调解后得知,夫妻俩不但欠下了该案涉及的5万多元借款,同时还向其他网络金融平台借款,并共同欠下了一笔巨款。法官提醒,网贷有风险,借款时应量力而行。

网贷12万多元,借款人无力偿还后失联

2017年5月,李某因资金紧张向某APP软件金融平台注册会员并申请贷款,该APP软件金融平台的所有者为深圳某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公司)。该金融公司与李某签订了服务协议,约定由金融公司牵头作为中间人,促成李某与某银行达成借款协议,同时李某向金融公司支付手续费。最终,李某向某银行贷款121000元,约定贷款期限为24个月,李某按期还本付息。

贷款后,李某在还贷期内仅还款一部分,便逾期不还贷。贷款到期后,金融公司代李某向某银行偿还了剩余贷款,同时某银行将对李某的追偿权转让给金融公司。事后,金融公司经过对账,确认李某尚需支付给金融公司这笔代偿款55284.7元。因长期联系不上李某,该金融公司便起诉到法院,要求李某支付代偿款及相关的维权费用。

原是开店投资失败,法官调解促双赢

开庭前,李庭长向李某了解具体情况,李某承认借款是事实,当初借款是为了与丈夫共同投资实体店,除了该案借款外,还向其他网络平台借款。后来投资失败,欠下巨额债务,现在只能通过努力工作还清债务。考虑到李某还款困难的情况,同时又要保证金融公司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李庭长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李庭长将李某的实际情况向金融公司代理人予以说明,希望金融公司对李某分期还款的请求予以考虑,在保证李某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尽快还清欠款。金融公司经过考虑,同意李某分期还款。

随后,在李庭长的组织下,双方进一步展开讨论,确定分期还款具体协议内容。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方案:双方一致确认李某尚欠金融公司55284.7元,分20个月还清,自2020年6月至2022年1月期间,李某每月13日前向金融公司偿还2765元;如李某不按调解协议确定的期限按时还款,金融公司有权主张就剩余欠款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提醒:随着借贷渠道的增加以及便捷,网络消费、网络借贷行为日渐增多。市民一定要理性对待网络消费、网络借贷,衡量自身的还贷能力,再做出借贷行为。同时,贷款无论是通过网络平台还是实体金融机构,都需要慎之又慎,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尽量不碰高利贷,防止陷入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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