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因建房动起手 法官庭上化解纠纷

玉林晚报 2020-01-23 07:24 大字

双方达成和解。

1月20日,来自博白县沙陂镇的一对原被告因故意伤害引起刑事附带民事纠纷,导致双方之间还有一些心结没有打开。博白县法院的法官对双方进行开庭审理和调解,最终在春节到来之前,为他们解开了心结,并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当庭支付赔偿款,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双方矛盾。

邻里因建房引纠纷

2019年3月27日,家住博白县沙陂镇的被告人张某珍夫妇不顾相关单位下发的责令停建通知书,擅自雇请工人在其家门前空地建房,遭到陈某莲、邓某林、阮某丽等人的反对,两方人发生了争吵。邓某林认为张某珍建房用的砖堆放在路口挡了路,便动手去捡砖丢到一旁,张某珍见状上去用手推邓某林,并咬伤了邓某林的左手,造成邓某林倒地后腰椎体骨折。经鉴定,邓某林之伤属轻伤一级。

法官调解平矛盾

庭审中,公诉机关以张某珍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邓某林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珍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受案后,承办法官审查材料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上分别对双方做工作,并释明案件情况及法律规定,念在都是邻居的情分上,希望双方各退一步。在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解下,最终在庭审过程促成双方就赔偿一事达成协议,由张某珍一次性赔偿受害人邓某林3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这起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双方均表示满意。(记者 黄清 通讯员 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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