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孩子私自玩水,请上前劝阻

玉林日报 2019-07-22 06:33 大字

▲孩子私自到野外游泳,非常危险。

▲让学生在一盆水里憋气体验无法呼吸的难受感觉,感受溺水的可怕性。

近年来,教育部门每年都与玉林海事处合办水上安全演练。

4月22日中午时分,博白县那林镇佛子水坝发生了一起溺水事故。3名小伙伴结伴前往玩水,一名10岁的小男孩到水坝面游泳,不幸溺水身亡。

6月20日晚,福绵区新桥镇霞山村一处水塘发生溺亡事故,3名13岁~15岁中学生在水塘游泳,其中一名15岁男孩意外溺水身亡。

6月22日16时30分左右,北流市六麻镇5名学生到河边捡田螺、游泳,然而其中2名学生溺水失踪后再也没有回来……经确认,两名溺水失踪学生分别为初一、初三学生。

……

今年4月以来,玉林发生多起学生溺水事故。一起起溺水事故,敲起了沉痛的警钟。

如今正值暑假,如何做好中小学生严防溺水工作,减少这些悲痛事故的发生?严防溺水,我们每个人都能做些什么呢?

溺水事故呈现四特点

经过对溺水事故的分析,发现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二是基本上都发生在农村地区。三是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水坑等野外水域。四是多发生在乡村小学生和初中生这两个群体。

据了解,多发生在乡村小学生和初中生这两个群体,主要是玉林市外出务工家长较多,产生大量留守儿童。由于外出务工家长疏于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校外安全监管,学生放学后、节假日时段发生溺亡概率大增。乡村学校由于师资不足,安全教育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形式缺乏多样化,教育效果不够理想。

落实责任,全社会参与防范

针对学生溺水事件主要是发生在放学后和节假日期间的农村地区这一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溺水工作,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利用开展扶贫等中心工作,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告知学生家长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做到安全教育到村、到户、到人全覆盖。在治安巡逻中,对重要时段、重要河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对山塘、积水坑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公布联系电话,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摆放游泳圈、长绳等救生设施设备。各村(居)委会要安排专人加强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值守和巡防。家长要提高对溺水的危险认识,不管工作多忙,都要抽空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无论是外出务工还是忙于工作等原因,都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不让孩子在周末、节假日、放学后等出现监护空白时段。

各乡镇、村(社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严格执行节假日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玉林市教育局安全科有关负责人表示,玉林市建立了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联防联动机制,但作用要充分发挥出来,关键在于落实到位。很多溺水事故都是发生在乡村,村(居)委在防溺水中发挥的作用很大,一是对村里的池塘、河段熟悉,易巡查,二是同村人监督学生会比较容易听劝。有些地方设立村屯监督人,学校成立学生安全监督小组,同时还让学生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发现有人不听劝阻冒险涉水,迅速报告家长或老师。

“防溺水工作,不只是学校的工作,这需要全社会的人都参与,我们也呼吁大家关注防溺水,帮忙监督。”该负责人说,一旦发现有人玩水马上提醒劝阻,共同监督,有效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多渠道多方位加强防溺水宣传

“假前周末、暑假放假前,各学校利用安全课、班会课、国旗下讲话等途径,反复对师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玉林市教育局安全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各中小学校开展“6个1行动”(即:1封《致家长的一封信》、1次家访、1次家长会、1张家校联系卡、1次电话回访、1张责任书),就学生溺水问题等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教育。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站、宣传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站、宣传栏等开辟防溺水宣传专栏,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对于地处江河、水库周边、多水域地区的学校,及时向学生发放一张防溺水安全随身提示卡,时刻提醒学生防溺水安全。要求学校在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最后一分钟,温馨提醒学生。

记者了解到,为了提高师生的防溺水意识,自治区红十字会和蓝天救援组织共同制作了防溺水示范课,要求学校都要上这一门课。“从下学期开始,我们打算在学校开展体验式教学开展防溺水提醒。”玉林市教育局安全科工作人员说,利用体育课开展游泳常识教育,用互动体验式教学方式来培训、来感受、来感知,如在一盆水中憋气,体验憋气难受的感觉、靠近窒息死亡的感觉,让大家把防溺水安全当作一种最基本的生活常识、一种最基本的生活技能,融入到日常生活、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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