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道公法印 博白客家民间信仰的印章遗存

玉林晚报 2019-03-03 07:18 大字

▲清篆书“道经师宝”款铜印。

▲清篆书“佛经僧宝”铜印。

▲清篆书“佛经僧宝”铜印。

▲清篆书“道经师宝”款铜印。

宗教印章是我国传统玺、印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源于汉代,兴盛于唐宋,并一直延续至今。

宗教印章脱胎于世俗印章,但又与其有着明显的不同,宗教印章主要作为敬天礼神、沟通三界之用,而世俗印章则多为官、私之用。

宗教印章依照其来源和功用,主要分为官印、名号印、法印等等。其中,法印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类,主要指的是各教各派遵照各自信仰中的诸神名称、神司府院名目等刻制铸造的各式印、章、宝、玺,其主要起着与三界合法性沟通的作用,被十分广泛地应用到各类宗教法事活动当中。

玉林市宗教信仰多样,历史悠久,文博馆所中所藏的宗教印章亦有不少,在此我为大家介绍博白县博物馆所藏的两件宗教印章。

清篆书“道经师宝”款铜印

清篆书“道经师宝”款铜印,边长5.3厘米,高0.3厘米。铜印呈正方形,扁印钮,印文为篆书阳文“道经师宝”。

“道经师宝”,即道家三宝,又被称为三归戒,《道教义枢》云:“一者道宝,二者太上经宝,三者大法师宝……太上道君以形申教是谓师宝,以气感应是谓道宝,妙文示法是谓经宝”。其代表的是道教崇拜的最高道境,《雷霆玉枢宥罪法忏》称其为“无上至真道经师宝三境高尊”。

“道经师宝”印,是道教法事活动中应用非常普遍的一种法印,凡属道教信徒,皆可在各种道教文书上按捺使用。《上清灵宝济度大成金书》载“诸斋内一应疏文献状通用,谓之三宝证盟功德之意也。”《道法会员》则云“未受簶者,奏申关牒通用道经师宝。”

“道经师宝”印,印文形式有符图式、篆书式、符篆式等等,材质方面则以木、铜为多,多见方形印。

清篆书“佛经僧宝”铜印

清篆书“佛经僧宝”铜印,边长5厘米,高0.3厘米。铜印呈正方形,扁钮,印文为篆书阳文“佛经僧宝”。

此枚印章,所书文字为“佛经僧宝”,较为少见,其应为“佛法僧宝”之讹误。

佛教中“佛”“法”“僧”被称为三宝,《佛学大辞典》言“一切之佛陀,佛宝也;佛陀所说之教法,法宝也;随其教法而修业者,僧宝也。佛者,觉知之义。法者,法规之义。僧者,和合之义。”故“佛法僧宝”,又被称为“三宝印”。

“佛法僧宝”印是佛教徒在‘消灾、祈福、祝诞、度亡、庆典、法会’等‘道场疏’上押捺用的,是佛事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法印。“佛法僧宝”印的印面文字有篆书、隶书、梵文等多种;而从形状上分,又有方形印、菱形印、圆形印等等,其中以方形印为多;在印的材质方面,则有木、石、铜、玉、牙角质等等。

“佛法僧宝”印多为佛教寺庙所用,但我们今天介绍的这一枚“佛经僧宝”印则显然并非正规佛教寺庙所有。因为其印文中存在着明显的错讹,显然不可能为正式精通佛法的佛教僧人所用。而据一些学人的研究成果,在广西的一些师公(壮)、道公法事中也经常使用到“佛法僧宝”印,而其中就存在着一些错讹为“佛经僧宝”的现象。

道公法印体现客家民间信仰

依然还在使用

“道经师宝”铜印和“佛经僧宝”铜印,皆为博白县博物馆所藏,是博白县宗教印章遗存。博白县是广西客家人口第一大县,宗教信仰也以客家民间信仰为主,且保存度较高,一些乡镇中至今依然保存着古老的道教信仰和道公群体,依然举行着十分古老的宗教法事活动,如宁潭镇的“大幡醮仪”等等。而在这些日常的法事活动中,一套自古因袭下来的包括有“总命职印”、“北极驱邪”印、“道经师宝”印、“佛法僧宝”印或“佛经僧宝”印等等的法印体系,也依然还在使用当中。

上述这两枚宗教印章,考其来源所属绝非正规的道观、佛寺,应为博白客家道公所有,是其法事活动中的重要法器。而“道经师宝”印与“佛经僧宝”印的配套使用,不仅反映了博白客家民间信仰中佛道二元融合的现象,同时也是博白客家开放包容、兼容并蓄文化的真实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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