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5集体5个人获表彰

广西日报 2018-11-28 07:36 大字

本报南宁讯(记者/龚文颖通讯员/廖崇甫)11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检察院获悉,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广西检察机关共有5个集体和5名个人获得殊荣。

据介绍,柳州市鱼峰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博白县检察院、藤县检察院、贺州市八步区检察院和靖西市检察院获评“集体一等功”单位;自治区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戴丽萍和自治区检察院三级检察官助理李金丽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检察官苏慧,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周培,百色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一级检察官黄伟获评“个人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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