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显威力“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玉林日报 2018-05-17 12:1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罗军 通讯员 刘晓)“刘法官,千万别把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请给我一个月时间,待我将场地清空后我愿意将场地返还给他们……”日前,博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刘丽金的办公室里,被执行人高某摄于“黑名单”的威力哀求法官对其宽限执行。

据了解,博白某公司与高某于2005年12月1日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由该公司将其所有使用面积约400平方米的场地出租给高某使用,租赁期限为三年。在合同期满后,高某仍然使用该公司的场地,且按时缴纳租金。博白某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向高某发出通知要求与其终止场地租赁合同,同时要求其在2015年1月11日将租赁场地归还。然而,高某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场地归还。博白某公司遂将高某告上法庭。博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原告博白某公司与被告高某解除该租赁合同,被告高某支付场地租金1380元给原告,并返还场地给原告。判决生效后,被告高某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2018年3月1日,申请执行人博白某公司向博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收到刘法官送来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和限高令等法律文书,了解到自己如果不及时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会面临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高某当即慌了。刘法官看到高某确实有主动履行的诚意,征询了申请执行人博白某公司的意见后,同意给高某一个月的宽限时间。5月11日,双方当事人在刘丽金法官的主持见证下完成了标的物交接,案件圆满执结。

据悉,今年以来,博白县人民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8人,惮于“黑名单”主动履行案件的有35件,标的额3042378.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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