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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残花费巨额医疗费用 法官竭力促履行 当事人领钱过大年

玉林晚报 2018-02-09 11:12 大字

当事人领取赔偿款“快过年了,我的赔偿款还没有拿到,怎么办?”近日,在博白县法院办公楼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朱某,焦急地拿出一份调解书,向正在工作的朱懋强副庭长说明了来意。

车祸引发巨额费用

赔偿意见不一诉至法院

在这起纠纷案件中,被告林某驾驶小轿车与朱某驾驶的摩托车相碰撞,造成朱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博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林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朱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朱某受伤后,相关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朱某构成Ⅱ(二)级伤残。期间,朱某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514472.56元。林某向朱某赔偿了91000元,某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也已赔偿229100元给朱某,而其余损失尚未获赔偿。由于双方就赔偿问题达不到统一共识,朱某向博白法院提起了诉讼。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博白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一、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死亡伤残限额内及在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内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90900元给朱某;林某在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外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合计250000元(不含已赔偿的91000元)给原告朱某,按三期支付,在2018年3月25日前支付完。

赔偿款逾期支付

法官节前调解履行完毕

“平时身体护理需要钱,现在身无分文,生活陷入了困境。”近日,朱某找到了朱懋强副庭长,并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原来,调解协议签订后,林某按期支付了第一期赔偿款,但是第二期10万元赔偿款的期限已经过了一个多月,还没有到账。眼看就要过年了,朱某身体残疾无法劳动,没有生活来源,只能期盼靠赔偿款来维持生计。

了解到朱某的情况后,朱懋强安抚朱某的情绪,并让其放心:“法院会尽力督促林某按调解书履行赔偿款,再不行,可以申请执行将执行款要回来。”随即,朱懋强拨通了林某的电话,并督促其按约定履行赔偿款。电话中,林某表示其也想按约定履行赔偿款,只是眼下要过年,生活开支也大,一时半会也筹不到10万元。最终,在法官的劝说下,林某同意到法院和朱某进行协商。

调解现场,林某表示目前只有6万元,无法筹够钱。为了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朱法官再次对林某进行劝导,希望其能积极履行义务:“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法律效力,如果不按调解书履行约定,朱某会申请走执行程序。”听了劝导后,林某积极与其亲戚朋友筹够了10万元,按调解第二期约定履行支付赔偿的数额将钱交给了朱某。朱某如愿拿到赔偿款,终可以安心过年。

(记者黄清通讯员吴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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