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捡“老婆” 捡来四年刑期

玉林晚报 2022-03-03 07:3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林玉宇)在路边看到智残漂亮女子,竟然拐骗回家“做老婆”,北流的甘某某因犯强奸罪,于近日被北流市法院依法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2020年年底的一天,甘某某发现智力残疾二级、刚满18周岁的漂亮女子小云在某小区楼下独自徘徊,细心观察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小云身边一直没有任何人跟随,单身的甘某某随之产生邪念。他想到自己已经59岁了,经济基础不好,很难娶到老婆,不如把这女子带回家过日子,给他传宗接代。于是,他强硬将小云带回其家中,过起了“夫妻”生活。

经查实,小云的走失是因为其父的朋友林某某出于私心,借着身份的便利,以买东西给小云为由,将小云从家中骗出后,尚未婚娶的他也打算借机看看有没有机会与她进一步发展感情,但在路上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导致小云在车站走失。而小云父亲发现小云失踪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线索后,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很快将甘某某抓获,并将小云解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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