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妇女儿童权益撑起司法保护伞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法官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
本报讯(记者 罗军 通讯员 陈榕秋)近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到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表彰,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这是全国妇联对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有力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权益。截至目前,推动全市法院共设立55个“妇女儿童维权岗”,实现了市、县两级法院和乡镇法庭的全覆盖维权网络,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人身、财产权益。全市法院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工作经验得到全国妇联推广。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实行专业化审理模式,由少年法庭审判团队综合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020年以来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96件679人。推行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开展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司法救助、回访帮教等延伸工作,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此外,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具有玉林特色的“法庭+村屯”家事审判模式,在审判理念、审判模式、配套制度、工作机制以及人员配置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形成“玉林经验”,促进形成全域覆盖的家事纠纷诉源治理网络,使家庭内部矛盾风险不积累、不扩散、不升级,化解各类家事案件11070件,其中调解撤诉5674件,调撤率51.25%。家事审判逐步从“一判了之”到“家庭救治”转变,促进家庭文明社会和谐。玉林法院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经验做法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广西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现场推进会在玉林召开。市中院妇委会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北流市法院附城法庭暨家事审判中心获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深入开展“庭审进社区、进村屯、进校园”活动,加强以案释法,选择有典型性和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把诚信、公平、法治、正义等理念传导到人民群众中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23所中小学建设法律长廊、普法阅读室等固定普法工作场所,选派58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创建15个法治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微电影普法宣传,拍摄6部法治微电影赠送全市中小学,其中5部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向全国发行。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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