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暖人心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为刑事案件受害人家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27.5万元
▲检察官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李某某手中。
本报讯(记者 曾昶 通讯员 赖晓霏)“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谢谢检察院让我们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被救助人李某某眼含热泪,从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接过了2.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近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为15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共发放了27.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受助者之一李某某感激涕零。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害人依依(化名)的家庭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况,便及时将该线索反馈至该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为了进一步了解依依家的具体情况,工作小组一行人分别到依依家里及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实地走访。据了解,依依的母亲李某某身患一级残疾,案件发生后不仅要照顾住院治疗的依依,还要照顾身患二级残疾的小女儿耳耳(化名)和80多岁的母亲,而且作为家庭唯一劳动力的李某某也因为身体残疾无法外出工作,一家人基本上是依靠国家低保来维持生活。同时,工作小组还了解到,已到学龄的耳耳因学籍问题没能入学就读。
工作小组随即将调查的情况及时向该院领导报告。该院分管领导了解情况后,即刻与北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北流市民政局、北流市教育局进行沟通,使耳耳的学籍问题得到了落实。此外,工作小组还聘请心理咨询师对依依进行心理疏导。
该案件是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以来,第一次在同一个案件中实现“双首次”:首次运用多元化救助方式,不仅对李某某一家使用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进行救助,而且聘请了心理咨询师对刑事被害人依依进行心理疏导,还落实了耳耳的学籍问题;首次为救助人解决教育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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