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万余元的货款被拖欠 当事人分处三地 法官疏导庭前结案

玉林晚报 2021-09-15 07:36 大字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本报讯(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梁珊)“仅一个多月时间,赵法官就帮我解决了这拖了两年时间的麻烦事,太感谢你啦!”与被告周某达成调解协议后,跨越三省区的一起合同纠纷案当事人之一莫某在临走前,对主办法官连声道谢。

43万余元的模板款被拖欠

莫某是广东人,周某是湖南人。2018年4月,周某承建由北流市某投资公司在北流城区开发的住宅小区,莫某向周某提供建设楼房所用的模板。至2019年8月,经双方结算,周某尚欠莫某的434000元模板款。双方约定,周某须在同年11月30日前分4期支付完毕,如不按期支付必须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因周某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义务,莫某于今年7月28日向北流市法院起诉,要求周某及某投资有限公司连带偿还欠款及利息。

法官疏导庭前结案

北流市法院隆盛法庭的赵子富法官在拿到案件审查材料后,当即与原、被告双方联系,为便于双方诉讼,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确定了庭前调解。

9月8日上午,在调解过程中,赵法官找准双方争议焦点,分别做原、被告双方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你们一个来自广东,一个来自湖南,见一次面不容易,既然之前你们都签有合同,彼此对货款的数目也没有争议,今天有缘坐在这里别说是打官司,就当成朋友来商量一下怎么解决问题,把事情解决了,大家开开心心回去过中秋……”赵法官幽默的话语,让莫某和周某放下了芥蒂。

在对案件事实确认无异议后,莫某要求周某立即支付所欠款项,周某则表示,该诉讼不应牵扯到某投资公司,因为所欠模板的费用他是愿意支付的,只是自己的工程款也被他人拖欠着,一时半会筹不出这笔费用,希望莫某能缓些时日让他去追讨工程款后再支付。

针对这一情况,赵法官建议莫某宽限周某一段时间以方便他筹集款项。看到周某的态度如此诚恳,莫某同意了赵法官的提议。

最后,莫某与周某达成调解协议:周某承诺10月20日前全部支付尚欠莫某的模板款434000元及利息,莫某放弃要求某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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