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时3岁,归来已是人父

南国早报 2021-06-09 09:54 大字

1988年3月8日,北流市民安镇妇女李某玲(现年58岁),带着年仅3岁的儿子黄某前往圩上办事,碰到了一名貌似认识的男子梁某。李某玲因有事要处理,便让梁某照看年幼的儿子,等她办完事后,梁某和儿子已不见踪影。

儿子被拐后,李某玲夫妇到处寻找,均无下落。

今年2月下旬,玉林市公安机关经过排查疑似人员数以千计,研判相关信息数万条,终于查明黄某在当年被拐后,首先被拐卖到博白县,之后辗转两手被拐卖到广东省廉江市一欧姓男子家。

专案组循线追踪,在广东省中山市找到了黄某(现名欧某和)。经过采集相关信息和分析比对,最终确定欧某和就是李某玲被拐卖的儿子。3月14日,黄某带着妻儿回到北流,与亲生父母相认,这个破碎了33年的家庭成功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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