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公诉一恶势力犯罪集团
本报讯(记者 曾昶 通讯员 彭柳)5月21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苏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自2020年以来,被告人苏某某纠集被告人林某某、莫某某、俞某某等9人,逐步形成了以苏某某为首要分子,以林某某、莫某某、俞某某等9人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苏某某以玉林市某镇为据点,纠集前述人员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常态化后,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院受理案件后,成立了办案专班,在侦查阶段扎实做好提前介入工作,指导侦查机关依法侦查、取证;审查逮捕、起诉阶段继续与侦查机关密切配合,确保案件在办理期限内依法高效办结。同时,指导侦查机关依法追缴相关涉案财产,落实“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工作部署,为建设幸福和谐北流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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