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北自然资告字〔2021〕18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流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拍卖出让位于北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的旧广电局的G〔2019〕42号地块、北流市水利局宿舍的G〔2019〕53号地块、北流市水利局的水电物资仓库的G〔2019〕46号地块、北流市塘岸镇独竹开发区的G〔2021〕17号地块、北流市扶新镇西河开发区A区的G〔2021〕32号地块、北流市大里镇大里新街的G〔2021〕38号地块、北流市六靖镇镇西街的G〔2021〕43号地块共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条件:
(一)G〔2019〕42号地块、G〔2019〕53号地块、G〔2019〕46号地块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由地块竞得人自行拆除,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G〔2021〕17号地块、G〔2021〕32号地块、G〔2021〕38号地块、G〔2021〕43号地块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由地块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限期安全拆除清理;
(三)G〔2021〕17号地块、G〔2021〕32号地块、G〔2021〕38号地块、G〔2021〕43号地块用地范围内涉及拆迁、预留地、商铺等安置的由竞得人负责安置落实;
(四)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若需迁移地下管线、地上照明线路、有线电视线路、通信光缆及高压线等线路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出让地块总用地界线范围内建设用地界线范围外的规划市政道路由竞得人按相关要求负责出资建设,建成经验收合格后必须无偿移交有关部门管理,产权属市人民政府所有,不予竞得人办理该产权登记;
(七)G〔2019〕42号地块、G〔2019〕46号地块、G〔2021〕17号地块、G〔2021〕38号地块、G〔2021〕43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于计算容积率的面积20%;
(八)G〔2021〕32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于计算容积率的面积40%;
(九)G〔2021〕32号地块公园绿地产权属市人民政府所有;
(十)G〔2019〕42号地块、G〔2019〕53号地块分别严格按照相应宗地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19〕46号、50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十一)G〔2019〕46号地块、G〔2021〕17号地块、G〔2021〕32号地块、G〔2021〕38号地块、G〔2021〕43号地块分别严格按照对应宗地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19〕65号、北自然资规条〔2021〕24号、北自然资规条〔2021〕30号、北自然资规条〔2021〕173号、北自然资规条〔2021〕175号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北住建房条〔2019〕73号、北住建房条〔2021〕18号、北住建房条〔2021〕35号、北住建房条〔2021〕30号、北住建房条〔2021〕36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二、宗地建设配套要求:G〔2019〕46号地块、G〔2021〕17号地块、G〔2021〕32号地块、G〔2021〕38号地块、G〔2021〕43号地块范围内的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出让地块范围内的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要求、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要求、配套设施建成后产权界定及移交、人防设施要求、文物保护要求、环境保护要求、建筑节能要求等分别详见北住建房条〔2019〕73号、北住建房条〔2021〕18号、北住建房条〔2021〕35号、北住建房条〔2021〕30号、北住建房条〔2021〕36号文。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行为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收据,方能参加竞买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开发期限: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六、移交土地时间:在成交后6个月内移交土地。
七、签订合同及合同定金:
成交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成交价的20%交付定金(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定金),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付款时间:
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成交后15日内支付土地价款不得少于50%;余下的土地价款在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
九、拍卖时间:2021年5月14日10时。
十、拍卖地点:北流城南汽车客运站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申请及截止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4日到北流城南汽车客运站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有关资料备索。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时30分。
十二、竞买保证金缴入(转入)如下账户:
户名:北流市土地储备中心
账号:2034509810010000027600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流市支行
十三、联系方式:
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北流市城南一路0290号;电话:0775-6338774、6390105;联系人:莫先生、梁女士。
十四、查询网址: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二)北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beiliu.dnr.gxzf.gov.cn/
北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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