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波消分操作被罚!

玉林晚报 2021-01-25 06:5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欧雨菲 陈卉)日前,市民陈某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违法处理大厅,要求处理一辆小车的交通违法记录。办理过程中,窗口民警发现该交通违法驾驶人不是陈某本人,于是对其处以行拘5日的处罚。

当日,民警发现情况后,告知陈某该条违法记录的驾驶人不是其本人,不能处理相关违法记录。陈某说:“不是我开的车,我是来帮朋友消分的。”随后还质问民警为何不帮他办理。窗口民警告知,按法律规定,不是驾驶人不能顶替他人接受处罚。

在民警处理此事过程中,陈某反复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案。经多次警告教育无果,民警将陈某移送辖区派出所进一步处理。目前,陈某被行拘5日。

无独有偶,近日北流一女子“好心”帮丈夫的朋友处理交通违法业务,持自己的证件去帮“消分”,结果当事双方均受到相应处罚。

当天上午,北流女子梁某持相关证件来到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法处理大厅的窗口,称要办理两条交通违法业务。民警在核查违法信息时发现,梁某并非交通违法记录中的实际驾驶人。

在进一步的问话中,梁某承认了替丈夫的朋友来“消分”的违法事实。此时,民警注意到有一名男子一直在违法处理大厅外围徘徊,之前还和梁某有过交谈。出于职业敏感,民警也对该男子进行了问话,原来该男子叫彭某锋,是梁某丈夫的好朋友,他承认自己才是真正的交通违法驾驶人。梁某和彭某锋两人均表示不知自己的行为已触法。

目前,彭某锋和梁某被警方行拘5日,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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