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姚春艳: 用“五维”真情“诊断”家务事
人物简介
现年34岁的姚春艳是北流市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家事少年案件审判中心副庭长。多年来,她以一名普通女性的柔情创造了“维家、维情、维心、维和、维权”的“五维”工作法,为每位当事人“当清官诊断家务事”,用真心守护着他们的家庭幸福。
姚春艳先后荣获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全市法院办案能手、全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在全国妇联日前召开的2020年全国五好家庭、家庭工作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暨全国最美家庭揭晓视频会上,姚春艳被评为全国家庭工作先进个人,并代表广西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创建“五维”工作法,守护家庭幸福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姚春艳在审理家事案件过程中,深知家事案件会带有强烈的情感、伦理色彩,权利义务关系复杂,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导致婚姻家庭关系不稳定、子女成长环境恶化、老年人赡养困难等一系列问题,甚至引发刑事案件,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姚春艳经过深入思考,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了心理疏导、联动调解、家事回访等方法,从家庭伦理、情感修复、心理疏导、和睦家风、权益保护等五个维度出发,探索形成了“维家、维情、维心、维和、维权”的“五维”工作法。“维家”即是在纠纷调解和矛盾化解中,注重运用“孝悌亲和”等伦理文化,维系家庭的温暖;“维情”即是根据夫妻双方感情状况,细化、区分具体情况,适用冷静期制度挽救婚姻;“维心”即是注重当事人的心理状况及情绪变化,运用心理活动进辅导、治疗心理创伤;“维和”即是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公正审判,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维权”即是关爱老妇幼,维护每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维”真情,促和258对“反目”夫妻
2019年,姚春艳在审理王某、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时,综合运用“五维”工作法成功促和了这对夫妻。姚春艳调查了解得知,这对夫妻育有一双儿女,而王某与李某因在不同的地方打工,距离使两人沟通减少并产生了隔阂。为方便调解及诉讼,姚春艳采取巡回审判方式上门办案,并联合当地妇联干部分别做夫妻俩的工作,通过视频、图片等,帮助丈夫王某回忆与妻子从相识、相恋到结婚育儿的生活点滴,唤醒丈夫对妻子的美好回忆;鼓励妻子李某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与丈夫一起为孩子营造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反复沟通交流,夫妻俩相拥和好,并现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后,手牵手一起回家过端午节。
几年来,姚春艳运用“五维”工作法共促和了258对起诉离婚的夫妻,联合心理辅导员对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家属开展疏导36次,进行家事回访78人次。
设置离婚冷静期,挽救一个个家庭
姚春艳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中发现,目前“80后”“90后”年轻人离婚较多,约占此类案件数量的70%~80%,其中30岁以下的占到50%左右,双方当事人自由观念强,家庭概念较为淡薄,多是因为家庭琐事长期积累,形成较深矛盾,出于一时气愤而到法院起诉离婚。审理案件前,姚春艳会对案件进行一个大致的评估,离婚案件主要是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通过庭前阅卷、家事调查等,了解双方是否已实际分居、分居时长等进行判断,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还有挽救余地的,通过设置离婚冷静期,挽救了一个个家庭。
张某与罗某是一对“90后”夫妻,两人于2018年相识相恋,2019年7月登记结婚,2019年10月生育一个女孩。因双方在不同地方打工,沟通交流减少产生了隔阂,张某起诉离婚,罗某不同意离婚。2020年11月,姚春艳庭审过程中得知双方并不存在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情况,就设置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的第十五天,张某愿意给罗某一次和好的机会,申请撤诉。在回访中发现,目前双方已经和好,重新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后记:“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姚春艳认为,婚姻是家庭的前提和基础,良好的婚姻关系是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
据了解,近年来,玉林市各级妇联联合法院、综治、司法、民政等5个部门分别在市直、县(市、区)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累计接待案件6376件,介入调解案件4720件,受益妇女儿童4728人次。组建了由公、检、法、司等部门专业人员及具有专业资格、具有丰富婚调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等38名“婚调专家”组成的玉林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家库。联合民政、法院等部门分别在福绵区、博白县、北流市、兴业县、容县设立“惜缘婚姻家庭辅导室”,累计接待案件16630件,介入调解案件6339件,进一步引领和推动了婚姻家庭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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