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司法巧断家务事 广西法院积极推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综述

广西日报 2020-10-21 07:33 大字

本报记者王春楠通讯员刘蔚李宏声

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

10月15-16日,广西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现场推进会在玉林市召开。自2015年我区启动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以来,全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情,树理念、改方式、建机制、转作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蹄疾步稳,走出一条家事纠纷专业审判与多元化解并举的改革创新之路。2015-2020年,全区法院年均受理一审家事案件近5万件,一审调撤结案率均达到50%以上,4个全国试点法院调撤率超过70%。

1先行先试——

提前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

走进北流市法院附城法庭,家事案件开庭现场不是庄严肃穆的审判大厅,而是温馨的会议间。庭审现场,原先的“原告”“被告”等台卡字眼被“男方”“女方”“长辈”等替代,房间墙壁上贴满“家和万事兴”等字样的标语和箴言,提醒当事人和谐解决纠纷。2018年以来,该法庭共审理家事案件2634件,调撤结案1681件,调撤率达63.8%。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派出机构,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是人民法院服务基层百姓的重要窗口。”广西高院副院长林玉棠介绍,把家事审判改革成果延伸到人民法庭,提高家事案件审判质量和效果、效率,事关千家万户、意义重大。

2015年8月,广西高院院党组下发《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改革的试点意见》,成立全区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首批全区10家试点法院,先后两次召开试点法院工作推进会,距离全国法院部署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提早了10个月。

2016年5月,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启动,柳州中级法院,南宁市良庆区法院、江南区法院,崇左市宁明县法院进入试点名单。我区法院主动融入全国改革试点工作大局,以全国试点为重点,以广西试点为补充,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创新,积累了先行先试的宝贵经验。

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广西高院建立了自治区层面15个单位共同参与的家事审判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改革重大问题,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牵头社会参与的广西家事审判改革新格局。

2锐意创新——

家事审判改革融入“广西特色”

2016年5月,柳州市中级法院在柳北区法院成立了全国首个“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集中受理4个城区基层法院一审家事案件以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打造案件管辖集中化、审判机构专门化、审判人员专业化、程序机制特别化、审判模式人性化的家事审判改革“柳州模式”。近年来,该中心又引入多职能部门介入家事解纷,开创了司法援助有律协、情感疏导有妇联、遭受家暴有公安、庇护求助有民政、回访帮教有社工、价格争议有认证的多元化解纷格局。

建立家事审判专业团队、设置家事审判专门场所、制定家事审判人性化制度、实行家事纠纷案件集中管辖……5年来,广西家事审判改革因地制宜,着力做好特色文章。截至目前,全区法院共设立家事法庭112个,家事巡回法庭91个,家事合议庭196个,调解室192个,从事家事审判员额法官548人。

各试点法院积极开展庭前评估和心理疏导,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化解矛盾纠纷;创设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劝当事人珍惜缘分、坦诚面对;推行离婚证明制度,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实行判后回访帮扶,尽可能地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各试点法院家事审判环境布设融入家的元素,体现家的文化,突出家的亲情,彰显了家事审判以理劝导、以亲感化、以情疏解的改革理念。

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是广西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的又一亮点。根据边疆少数民族特点,多数基层法院在乡村设立调解工作站,设置法官工作室,派驻驻村法官;东兴市法院以京族“哈节”为契机,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问题;马山县法院在矛盾纠纷较多、地理位置较偏远的少数民族聚居地设立“贝侬调解室”,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融水苗族自治县法院采取邀请矛盾双方共同认识且在当地威望较高的“族老”参与调解的工作方式等等,助推家事纠纷和平解决。

3部门联动——

深化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近日,钦州市钦北区居民小美来到小董法庭提交诉状。小美称丈夫小叶常年在外工作,对家庭疏于照顾,她想起诉离婚。小董法庭黄法官了解情况后,马上联系了小美小叶所在乡镇的妇联干部,并邀请所在村委的家事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妇联干部和家事调解员对小美小叶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和调解时发现,小叶的姐姐在家庭中的话语权较高,较明事理,遂通过做小叶姐姐的工作的方式,让她出面参与调解。最终,案件以调解和好了结,小美也向法庭撤诉。

针对家事纠纷隐秘性、情感性强的特点,广西家事审判改革积极探索家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并将其纳入平安广西建设工作中。广西高院出台《关于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与妇联、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制定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及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共同创建广西反家暴联动机制,推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与共青团广西区委合作开展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未成年人案件纠纷化解试点工作,探索构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

5年间,全区14个设区市共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91个,庇护中心46个,探视中心23个,聘任家事调查员1202人、人民调解员1294人、心理咨询专家186人,建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22个,家事审判社会化、人性化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广西家事审判改革还通过采取普法进社区、模拟法庭进校园、召开反家暴新闻发布会等多形式,创新普法新模式;通过发挥新媒体阵地优势,集中宣传一批真实案例改编的优秀作品,发布妇儿维权典型案例等,运用法治的声音讲好“家和万事兴”故事;推行“学生走进法院、走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活动,打造出一张广大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闪亮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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