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年已七旬,被告患重病生活困难 拖欠十年的工程款 法官“争取”到3万
日前,在北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中心的审判庭里,被告王某亲手将3万元工程款递交给原告张某。一笔拖欠了10年之久的债务得到了解决,年迈的张某接过工程款后,连声向法官道谢。
70多岁的张某和包工头王某是朋友。2010年,王某承包建设某纸品公司的办公楼、宿舍楼工程,其间找了张某为宿舍楼铺设地板瓷砖。随后,张某按照要求铺设了瓷砖,同时向店家代为支付地板瓷砖款。两人于2010年9月进行结算,确认扣除已支付部分,王某尚欠张某工钱、料钱合计8万元。后来由于纸品公司的财务发生严重问题,没有支付王某的大笔工程款,王某又患上帕金森病,其境况相当困难。张某多次向王某追讨8万元工程款,王某则叫张某向纸品公司追讨,但纸品公司不同意支付,为此产生了经济纠纷。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起诉要求判决王某支付工程款。北流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立案受理后,立案庭速裁中心的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释法明理。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劝导原告张某并告知,纠纷已经过去了10年,超过一般诉讼时效,现在纸品公司资不抵债处于破产清算状态,没有钱清偿工程款,王某自身的工程款也没有得到清偿,并且王某患有重病,让王某支付全部的工程款不现实。同时,法官劝导被告王某,张某已70多岁,8万元工程款是他的血汗钱,生活不易,希望王某尽量支付。法官希望双方互相体谅,各退一步,不忘朋友情谊。
经过法官一番调解,当事人双方都有所动容,王某表示愿意支付3万元的工程款,张某也互谅互解,同意放弃其余的工程款。最后,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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