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 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

广西日报 2020-09-30 07:37 大字

本报北流讯“现在村干部待遇提高了,我每个月基本工资有2250元,还有绩效和三项奖励。算下来,比外出打工强很多。”近日,北流市大伦镇六岑村28岁的党总支部副书记陈美杏说。

今年,北流出台了村干部报酬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开展土地整治成效挂钩的具体举措,实行村干部“1+1+3”结构性报酬制度,即基本报酬+绩效报酬+三项奖励,以奖代补,在支持鼓励村干部带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同时,也提高了村干部待遇报酬。

从今年1月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每月3700元,村干部和计生专干基本报酬每月2250元,专干(计生专干除外)基本报酬每月1125元;村干部绩效报酬和三项奖励,按照《北流市村(社区)评星定级奖惩工作办法(试行)》执行;提高正常离任村干部养老补贴,正常离任村干部补贴标准提高到任期每满一年每月50元,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陆小青陶娆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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