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名涉黑成员出庭受审 开庭首日,公诉机关指控涉黑团伙成员以黑护商,以商养黑,以枪护黑,数罪在身

玉林晚报 2020-09-23 07:46 大字

庭审现场

9月22日上午,北流法院在北流市看守所内设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李某初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一案。22日庭审首日,17名被告人出庭接受法院审理,共19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北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协会代表、群众代表受邀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17人为非作歹,数罪在身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以李某初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09年开始逐渐形成,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获取非法利益,树立非法权威,通过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大肆聚敛钱财。李某初为该组织成员发放“工资”,负担成员们吃喝玩乐的费用,以此笼络、控制组织人员,维系该组织生存、发展和壮大。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为了进一步壮大该组织的实力,扩大组织影响力,李某初及其组织成员开始谋划把持基层政权。2011年8月,李某初等人纠集、煽动数百名不明真相的村民,通过拉横幅、敲锣打鼓、围堵村委会、殴打村支书等方式,使该村委会无法正常履行职责,逼迫时任村支书离职。之后,在2011年以及2014年、2017年的村干部选举过程中,李某初伙同他人采取舞弊的方式操纵选举,李某初顺利当选为村副主任。李某初担任村干部后,伙同他人架空村支书职权,把持村委会政权,为李某初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扫清了障碍。从2011年开始,李某初一伙对该村附近一带的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等各方面实现了全面控制。

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多年来,李某初多次组织、指挥该组织成员在玉林市玉州区某街道附近一带大肆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为非作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拥枪自重,以黑护商,以商养黑,以枪护黑,对当地及周边群众形成强大的心理威慑,被害人对李某初一伙敢怒不敢言。该组织实施的系列犯罪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破坏当地基层政权建设和政治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严重破坏、扰乱当地的社会秩序,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当地政府的满意度和对社会治安的安全感。

案件复杂,庭审预计持续4天

据悉,该案系北流法院审理的首起涉黑案件,为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案件受理后,北流法院立即从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等部门抽调办案骨干,组成审判团队,全身心投入该案的审理。在案件开庭前,合议庭组织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就案件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问题征求了意见,明确了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为庭审高效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因该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庭审预计持续4天,目前案件正从22日起有序进行审理。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陈柳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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