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入诈骗、传销陷阱
2020年6月19日,《玉林日报》“法制与道德”栏目刊登了名为《莫让老妈乐,变成老妈哭》的文章,说的是被告人卢某某号称消费养老,实则专骗老年人,致使许多老年人被骗的事情,最终被告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北流市人民法院判刑并处以罚金。笔者在检察院工作,近年来在工作中以检察官身份办理过多件中老年人被以各种形式骗钱骗物的案件,另外也曾对多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即普通老百姓俗称的传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办案实践中,深切感受到这些诈骗、传销案件中,中老年人更容易受骗上当,犯罪分子多数是利用中老年人爱贪小便宜和轻信“熟人”的心理,在犯罪分子天花乱坠的吹嘘下,一步步走入诈骗、传销的陷阱。
在一些新型网络传销案件中,传销组织已经不再需要像传统传销活动那样去控制参与者的人身自由,传销人员也不再需要聚集在一起,上下线甚至不需要见面认识,而是通过网络交流去进行洗脑,传销组织往往打着“加盟项目”“业余兼职”“合法经营”等幌子,披着貌似合法的外衣,有的甚至开有实体店铺进行宣传,最终让传销人员在传销网站或者手机APP上通过网络支付款项加入传销组织,形成传销上下层级关系,从中牟利。加入这些传销组织后一旦被查处,轻则投入的钱财化水,重则倾家荡产,并且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就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笔者办理的案件中,不乏一些公职人员就因贪一时之利而参与网络传销活动,最终不但钱财全空,还身陷囹圄,被开除公职,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后悔不已。
莫入诈骗、传销陷阱,除了家人要对中老年人多留个心眼,关键是自己不要贪图小便宜,更不要轻信“小投资”有“高利润”,如果项目年投资回报率特别高就要当心了,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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